承揽人
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干活,由工伤引发的劳动争议是比较多见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果跟包工头干活出了工伤,应该和谁确定存在劳动关系呢?最近石家庄市裕华区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判定河北某劳务分包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公司)和受伤的农民工存在劳动关系
房东如何防范“装修风险” 请工人干活这个事情是有很大风险的。这个风险与行人闯红灯过马路的风险一样大,而且比起闯红灯过马路而言,请工人干活的风险更容易被人忽视,因为绝大部分人都不会意识到这样的风险。 法官介绍,房东自行请工人干活,就形成了雇佣关系
为保护交易安全,民法第188条第1项所谓受雇人因执行职务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除受雇人因执行所受命令或受委托之职务本身,或执行该职务所必要之行为,而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外,受雇人如滥用职务或利用职务上之机会及与执行职务之时间或处所有密切关系之行为,在客观上足认与其执行职务有关,而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就令其为自己利益所为,亦应包括在内。 因登记错误遗漏或虚伪致受损害者,除非该地政机关能证明其原因应归责于受害人,否则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不以登记人员有故意或过失为要件。 因可归责于承揽人之事由,致工作发生瑕疵者,定作人对该瑕疵造成之损害,除得主张民法第495 条瑕疵担保之损害赔偿外,亦得依民法第227 条不完全给付之规定行使权利 按不动产之出租人,就租赁契约所生之债权,对于承租人之物置于该不动产者,有留置权
最高法院民一庭认为,《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 同。”第七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 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实际上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