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项
公开发行股票之公司依本法应发送股东之并购文件属下列之一者,经公司于证券主管机关指定之网站公告同一内容,且备置于公司及股东会会场供股东索阅者,对于股东视为已发送: 一、依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三十一条第七项、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应附于股东会召集通知之合并契约、转换契约或分割计划之应记载事项、特别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审议结果及独立专家意见。 二、依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条第二项或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于董事会决议后,应附于对股东通知之合并契约、转换契约或分割计划之应记载事项、特别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审议结果及独立专家意见。 公司董事会依第十八条第七项、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二十九条第六项、第三十条第一项、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及第二项、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为并购之决议,免经股东会决议且决议无须通知股东者,应于最近一次股东会就并购事项提出报告
【绿会4月10日北京讯】今日,绿会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幼儿园毒地案结案。该案是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第一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2017年4月10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色发展基金会)与北京市朝阳区刘诗昆万象新天幼儿园(以下简称刘诗昆幼儿园)的公益诉讼以调解方式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结案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之规定,我局于2019年4月3日对当事人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并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2019年4月10日前)提供劳动保障监察相关资料,当事人逾期未提供劳动用工年检资料。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之规定,违法事实清楚。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00)
最新|2020 QS世界大学排名新鲜出炉!小语种国家大学排名如何? 《QS世界大学排名》与《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及《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共同被认为是世界三大最具影响力的全球性大学排名。 此次排名囊括了世界1000所大学,横跨85个不同国家地区。 麻省理工学院连续第八年被评为世界第一,而亚洲最顶尖大学则是新加坡国立大学和南洋理工大学(并列世界第11位)
被告经法官讯问后,认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羁押,显难进行追诉、审判或执行者,得羁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实足认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实足认为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者。 三、所犯为死刑、无期徒刑或最轻本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当理由认为有逃亡、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者
为尽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在帮扶市场主体渡难关上产生更大政策效应,现将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加快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规定,抓紧办理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加快退税进度,积极落实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 二、提前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工业会置理事、监事,均于会员代表大会时,由会员代表互选之,并分别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其名额规定如左: 一、县(市)工业会之理事,不得逾十五人。 二、省(市)工业会之理事,不得逾二十七人。 三、全国工业总会之理事,不得逾四十五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锾: 一、制造或输入第八条第六款之不良医疗器材,情节重大,或经主管机关依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令其限期改正,届期未改正。 二、违反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未聘雇技术人员。 三、违反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或违反依第十九条第三项所定办法有关资料之范围、建立或保存方式、保存年限、申报内容、方式之规定
‧配偶与他人通奸,他方能有哪些诉求? 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的部分由于配偶一方的行为破坏了婚姻之间的和平和协调,即违反婚姻契约义务而侵害他方在婚姻上的权利。因此通奸行为故意以背于善良风俗加损害于他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通奸者及**者依法对于配偶之他方应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拒绝同居 配偶之一方与他人通奸,违背夫妻互负之贞操义务,他方主张不履行同居义务,即有民法第一千零一条但书规定之正当理由,若通奸之配偶提出履行同居义务之诉,他方得以有此正当理由而抗辩主张不负同居义务
秋冬季是各类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加之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师生疫情防控、秋冬季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同时,为了帮助学校青春期女生了解生理期卫生常识,促进女生健康快乐成长,10月29日下午,市特教学校开展了“用心呵护 助力残障学生健康成长”的健康主题讲座。全校师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讲座中,学校卫生保健室保健医生通过观看视频、现场问答、鲜活案例呈现等方式,对近期疫情形势、流行性感冒、水痘、手足口病、肺结核、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和流行性出血热等秋冬季常见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发病症状以及预防措施等做了详细的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