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法
中泰信托刚被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之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托)也于近日收到了监管部门的罚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和信托公司以往被罚大多都是关乎信托业务方面的原因不同,吉林信托此次被罚的原因相对有些“不寻常”。 8月23日,吉林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吉林信托因为存在“公司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不规范”的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罚款四十万元
食药署启动“108年乳品加工食品业HACCP稽查专案” 乳品为饮食指南中六大类食物之一,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下称食安法)规定,经公告乳品加工食品业应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统准则(HACCP),业者应借由危害分析(Hazard Analysis,HA)与重要管制点(Critical Control Points,CCP)落实监测管控,将潜在危害消除或降到最低以达自主管理;为确保乳品卫生安全及落实源头管理之目的,食品药物管理署近日将启动“108年乳品加工食品业HACCP稽查专案”,会同本处稽查乳品加工食品制造工厂,并抽验其产品。 本次稽查重点包含业者在食品安全管制系统准则(HACCP)、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GHP)、产品标示、食品业者登录、食品追溯追踪系统/非追不可(电子申报资讯)、强制检验及食品安全监测计划等之落实情形并抽验乳制品,如查获业者违反食安法相关规定,本处及所辖卫生局将依法处办。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从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扫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这一期盼已久的土地制度改革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我国土地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主体,而这种刚性的土地制度会带来一些弊端,如供应弹性不够等,同时也会导致土地要素成本居高不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完善医疗器材品质,食药署推动“医疗器材GDP” 【发布日期:2023-01-29】 发布单位:食品药物管理署品质监督管理组(Tifsan) 为确保医疗器材于制造业者交付贩卖业者后之流通过程品质得以维持,食品药物管理署(下称食药署)推动“医疗器材优良运销准则(GDP)”,强化医疗器材供应链管理,防止不良医材进入合法供应链。自112年5月1日起,持有公告医疗器材品项许可证之医疗器材贩卖业者及其授权输入之医療器材贩卖业者,应取得运销许可,以完善医疗器材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保障国人取得有品质保证的医疗器材。 医疗器材种类繁多,与国人生活紧密相依,为确保医疗器材在储存、运输、配送与贩售过程中产品品质维持原制造业者的要求,不影响其安全及效能,食药署自103年起推动医疗器材GDP,持续透过辅导性查核,协助贩卖业者建立运销系统,并每年举办业者研习会及主题性论坛等,完善医疗器材贩卖业者之管理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鉴于“食品卫生管理法”业于103年2月5日修正法规名称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下称食安法) 及部分条文条次变更,另于104年12月16日修正新增食安法第15条之1规定,为配合调整相关规定之名称、授权依据及用语,卫生福利部于108年10月18日废止“开放‘辅酵素Q10 (Coenzyme Q10)’为食品原料及其产品应加标警语标示”等19项规定,另订“食品原料辅酵素Q10 (Coenzyme Q10)之使用限制及标示规定”等19项规定,以完备法制程序。 有关新订定之“食品原料辅酵素Q10 (Coenzyme Q10)之使用限制及标示规定”等19项规定,其实质内容皆与原规定一致,详细讯息可至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网站之“公告资讯”项下之“本署公告”查询。
鼻喷类产品,会成为预防与治疗新冠“王者”吗?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下文简称《方案》),提到将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即“第四针”接种。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药品标准管理,保障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2月6日,国家医保局官方发布消息,为保证现场谈判平稳有序,综合考虑新冠疫情影响和谈判工作需要,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现场谈判延期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