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相关作者: 《中国药物警戒》期刊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2022年期刊举办“药物警戒全生命周期理论与实践”主题征文活动,广大读者、作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经期刊审核,筛选出35篇论文,以摘要形式收录于《2022年中国药物警戒征文集》(附件),其中3篇论文将在《中国药物警戒》期刊发表,祝贺各位作者! 感谢广大读者、作者对《中国药物警戒》期刊的信任与支持,期刊编辑部将一如既往竭诚为大家服务,欢迎踊跃投稿! 1.《2022年中国药物警戒征文集》
CDE关于公开征求《《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特殊注射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和国家局、药审中心关于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明确特殊注射剂化学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整体研究思路和技术要求,服务申请人相关研究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经广泛调研以及与专家和业界讨论,组织起草了《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特殊注射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本报北京8月6日电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通报了对全国中药材专业市场专项监督抽验的情况。抽验结果表明,经过整顿治理,中药材市场的经营管理状况已有改善,部分药材合格率上升,但是不合格药材检出总量仍相当高。 在近几年进行的多次全国药品质量监督抽验中,中药材质量不合格率均高居各类药品之首
格隆汇1月15日丨复星医药(600196)(02196.HK)公告,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弘创(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弘创”)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ORIN1001片(以下简称“该新药”)用于晚期实体瘤治疗开展临床试验的通知书。复星弘创拟于近期条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开展该新药的I期临床试验。 该新药为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自主研发的具有新酶型靶点、新作用机制和新化学结构类型的首创(First-in-Class)小分子药物,用于晚期实体瘤治疗
执业药师注册人数超50万,药师未来发展前景如何? 6003人,环比增加3053人。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为3.7人。注册于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465236人,占注册总数的90.2%
日前,为提高脐带间充质干细胞存储可及性,更好为18款禁用看奶app入口集团员工及家属、广大客户单位及地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提供保障,18款禁用看奶app入口生物医药事业部推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存储优惠政策。在9月1日-12月31日期间,集团员工及亲属享受6-7折及缴纳全款减免部分费用的政策;集团外人员享受8折优惠,详情咨询电话:0533-7155037。 间充质干细胞属于多能干细胞,具有多向分化潜能、造血支持、免疫调控和自我复制等特点
国家药监局官网近日发布公告称,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定,藿香正气胶囊、疏清颗粒等17种药品由处方药转化为非处方药。 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企业在2020年10月6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
4月10日,海康威视宣布正式成立***类物质智能管控解决方案业务团队,依托公司在视频技术和大数据分析管理上的优势资源,研究和开发对***类物质实现有效管控的技术平台和智能化解决方案,积极响应并参与中美两国政府以及国际社会打击毒品犯罪的共同努力,保障人民的健康和安全。 近年来,如何对包括***类物质在内的新精神活性物质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治理一直是国际性难题。去年中美双方领导人和政府同意采取积极行动加强执法、禁毒等合作,包括对***类物质的管控
检察机关还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让违法犯罪者付出沉重代价。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食药品无小事,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违法犯罪成本低的问题,对此,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表示,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被告人,检察机关要依法向法院提出从严处罚的量刑建议。 今天(10月17日),最高检召开发布会,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宣布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2020的报考条件以及免试条件”是很多报名执业药师考生都非常关心的问题,藏象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内容: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各地需在报考须知中明确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符合的报考条件,选择“考全科(中专)”或“免二科(中专)”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