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理员
高雄地检署于110年3月30日下午2时30分假第二办公室团辅室办理义务劳务勤前说明会,向缓起诉处分被告宣导相关法治观念与执行须知,并说明缓起诉制度与执行义务劳务相关细节,讲师观护佐理员王慈恩细心讲解,让被告日后前往机构能顺利执行义务劳务。 是日课程先播放“修复式司法”制度宣导影片给缓起诉被告观看,希望摒除对司法单位刻板印象外,更加认识柔性司法另一面貌,能有更妥善的解决争讼过程。课程开始后讲师带领被告填写相关资料,再向被告宣导缓起诉处分立法目的,反之,撤销缓起诉处分时将面临的法律效果,讲师慎重提醒被告缓起诉期间内应恪遵法律规定,及缓起诉处分被告接受义务劳务执行须知事项
106.04.18“缓起诉处分义务劳务勤前教育说明会” 106年4月18日假本署三楼团辅室办理义务劳务说明会。本场次由于维勇观护佐理员担任讲师,说明缓起诉被告于一定期间遵守或履行事项,例如向被害人道歉、立悔过书、完成戒瘾治疗、精神治疗、心里辅导或其它适当之处遇措施,并宣导缓起诉处分义务劳务相关法治观念与注意事项。 接下来由讲师指导个案填写表格与资料,并告知履行期间不得向劳动机构提出自愿性捐款换取劳动时数,不得涉及个人利益及政治色彩,也不得与现行法令有所抵触;同时提醒个案勿轻信司法黄牛花钱可免执行劳动服务云云,若遇有类似情形,可向本署观护人室或政风室提出检举
104年5月5日假本署桥头办公室三楼团辅室办理义务劳务说明会。本场次由杨家凤佐理员担任讲师,首先由讲师指导个案填写表格与资料,告知个案电话及联络地址必须确实有效,以避免个案丧失本身权益,并介绍缓起诉被告于一定期间遵守或履行事项,例如向被害人道歉;立悔过书;完成戒瘾治疗,精神治疗,心里辅导或其它适当之处遇措施,期勉个案能顺利履行完毕,缓起诉期间不要再犯,否则撤销缓起诉。 最后,讲师向个案宣导缓起诉义务劳务相关法治教育观念,并告知履行期间不得向劳动机构提出自愿性捐款换取劳动时数,不得涉及个人利益,政治色彩,也不得与现行法令有所抵触;同时提醒个案勿轻信司法黄牛花钱可免执行劳动服务云云,若有司法黄牛游说,请向观护人或本署政风室检举
高雄地检署于110年4月27日下午2时30分假第二办公室团辅室办理义务劳务勤前说明会,向缓起诉处分被告宣导相关法治观念与执行须知,并说明缓起诉制度与执行义务劳务相关细节,讲师观护佐理员王慈恩细心讲解,让被告了解缓起诉相关规定,以利日后前往机构能顺利执行义务劳务。 是日课程先播放“修复式司法”制度宣导影片给缓起诉被告观看,希望摒除对司法单位刻板印象外,更加认识柔性司法另一面貌,能有更妥善的解决争讼过程。课程开始后讲师带领被告填写相关资料,再向被告宣导缓起诉处分立法目的,反之,撤销缓起诉处分时将面临的法律效果,讲师慎重提醒被告并告知履行期间不得向劳动机构提出自愿性捐款换取劳动时数,不得涉及个人利益及政治色彩,期许被能告知法守法、建立良好法治观念
本署为推展司法保护据点之关怀服务,于103年8月20日下午2时,假建军社区发展协会举办“多贪一杯,酒后驾车遭公共危险起诉”司法保护宣导活动,借由法规认识与宣导,让民众认识并预防酒驾。 是日活动,由本署观护佐理员郭家维进行法律宣导课程,根据刑法第185条之三:服用毒品、麻醉药品、酒类或其他相类之物,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驾驶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因而致人于死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透过法条的覆诵,藉以强化民众的法治观念,培养正确的饮酒观念,不只加深了民众对于预防犯罪的观念,也能展现柔性司法保护精神
104.4.16 第68梯次易服社会劳动服务专案(一) 活动名称:104年4月16日 104.4.16 第68梯次易服社会劳动服务专案(一) 活动时间:104年4月16日(星期四) 活动地点:六脚乡 活动内容:六脚乡为本署聘任之社会劳动机构,平时派驻数位劳动人在当地进行劳务工作,104年4月16日由佐理员带领二十余名社会劳动人前往六脚乡,劳动体验前,规划生命教育课程,播放“刘大潭:爱拼才会赢”,自小因感染小儿麻痹而行动不便,只能用双手拖着萎缩的双脚匍匐前进,甚至被认为这辈子只能行乞维生,但因为重要他人的支持跟正向乐观的信念,好学不倦终成发明大王,从日常生活的细微观察发想,发明出逃生缓降机、四面八方电风扇等,克服种种险阻从废物变英雄,借由励志影片勉励在场学员不轻易向命运低头,为自己的生命奋力一搏。课程结束后,劳动人于分组进行劳动服务,于六脚乡资源回收场进行垃圾分类及清运回收工作。
106年度附条件缓刑暨缓起诉处分附带应履行义务劳务行政说明会(第一季) 办理日期:106年3月7日 办理时间:上午9时至12时 办理地点:台湾桃园地方法院检察署法治教室中心 参与人数:70人 壹、课程内容: 第一场:义务劳务的相关法令 讲师:匡股观护人 内容: 1、区分缓起诉、缓刑义务劳务及其法律效果。 2、了解义务劳务的意义及履行方式等概念。 第二场:义务劳务相关规定说明 讲师:观护佐理员 陈雅英 内容: 1、介绍本署义务劳务执行流程
为使缓起诉被告了解义务劳务执行规定及相关法制观念,本署于111年01月25日下午2时30分,由观护佐理员王慈恩担任讲师,假本署第二办公室一楼团辅室办理缓起诉义务劳务勤前教育说明会。 课程中讲师引导缓起诉被告填写填写基本资料表、义务劳务执行须知、缓起诉被告应行注意事项具结书等相关资料,向被告逐一说明并悉心提醒须确实填写以保障自身权益。并说明刑事诉讼法缓起诉处分相关法律规定,提醒应于缓起诉期间内遵守或履行检察官之必要命令事项,且于期间内不可再故意犯其他罪,如有同法第253条之3第1项之法定事由检察官得依职权撤销情事,被告已履行部分不得请求返还或赔偿
105.04.26 假本署九楼大礼堂办理“社会劳动勤前说明会” 台南地检署为使新收社会劳动人于执行劳动前能明了履行劳动之注意事项,并借由实际操作以磨练个案执行之态度,105年4月26日上午9时至12时,假本署9楼大礼堂办理“社会劳动人勤前教育说明会”;课前由田政风主任廉政宣导,借由廉政宣导型塑司法机关廉政新气象。勤前课程由本署孙昱琪检察官、廖信智交通大队组长及蔡宜霖观护人担任讲师,向与会社会劳动人进行制度说明、公共危险认知课程及执行社会劳动注意事项,并强调全程参与实务训练方能分发至社会劳动机构执行,以期社劳人恪守本分、回馈社会。 会后排定4月27、28日,两个执行点各1梯次共2天,由督导及观护佐理员指挥、带领社会劳动人至第1执行点为安平区-育平路高分院预定地区进行实务训练;第2执行点为东区-东智里所属范围,执行该区清除垃圾及杂草之工作
为消弭生态失衡的状况并保育台湾原生动植物,高雄地检署特结合该署社劳机构高雄市野鸟学会,将于102年9月15日下午2时假鸟松湿地公园办理“捍卫台湾新生命-移除外来种”生态体验活动。 野鸟学会鸟松湿地生态保育员李翠红提到:“社会大众无意间购买外来物种,一旦不当弃养、野放,恐造成物种的异常散布,在过度繁衍的情况下,除影响原生物种的生存空间,更造成经济和生态上的巨大损失。”有鉴于此,是日活动由该署观护人陈佩凤偕同观护佐理员,带领社会劳动人、学会志工及社区民众一同移除福寿螺卵、小花蔓泽兰等外来物种,透过是项活动,除建立大家对生态保护的危机意识,还给台湾原生物种应有的生存空间外,亦彰显该署积极投入公益并与社会资源紧密连结的成果,而活动内容也从过往对人的关怀拓展为对生态的重视,在在显示出柔性司法的包容性及多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