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检署于110年3月30日下午2时30分假第二办公室团辅室办理义务劳务勤前说明会,向缓起诉处分被告宣导相关法治观念与执行须知,并说明缓起诉制度与执行义务劳务相关细节,讲师观护佐理员王慈恩细心讲解,让被告日后前往机构能顺利执行义务劳务。

是日课程先播放“修复式司法”制度宣导影片给缓起诉被告观看,希望摒除对司法单位刻板印象外,更加认识柔性司法另一面貌,能有更妥善的解决争讼过程。课程开始后讲师带领被告填写相关资料,再向被告宣导缓起诉处分立法目的,反之,撤销缓起诉处分时将面临的法律效果,讲师慎重提醒被告缓起诉期间内应恪遵法律规定,及缓起诉处分被告接受义务劳务执行须知事项。

在课程尾声,讲师勉励被告除应履行执行事项外,亦能产生正面能量回馈社会,共同努力营造圆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