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理员
黄金海岸位于南区西部海岸线与高雄交界处的黄金海岸,为台南市著名观光景点,游客众多,但人为的垃圾、风灾的影响及海洋渔业废弃物,造成长期脏乱不堪影响市容。台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南区分队向本署提出借重社会劳动人力进行环境绿美化作业,提升西部海岸线整体环境及居民生活品质,共同营造优良的生活园地。 本专案由地检署调动103年9月23日之新收社会劳动人参与
宜兰县民政处副处长赵传敏定今天1日调升选委会副总干事,原副总干事林聪敏届龄退休;另民政处专员白存玉调工策会副总干事;民政处雇员郑闵泽调升农业处机要专员;秘书吴东原调副县长室。 宜兰县选举委员会原副总干事林聪敏,今年1月16日届龄退休,暂由第一组组长陈素美代理,今天由赵传敏升任,副处长一职由自治行政科长高启文代理,赵传敏简要资历如下: 二、学历:东华大学公共行政学系硕士。 宜兰县政府农业处机要专员郑闵泽,简要资历如下: 二、学历:台湾海洋大学环境生物与渔业科学系硕士
活动名称:103年8月19日 103.8.19 第60梯次易服社会劳动服务专案(二) 活动时间:103年8月19日(星期二) 活动地点:看守所 活动内容:本署执行社会劳动已五年有余,期间零星发生社会劳动人违规事件,鉴于少数顽劣份子屡屡挑战规范,为使易服社会劳动人确实遵守规定完成时数,本署祭出震撼观护一策,与所方携手规划第60梯次易服社会劳动服务专案,103年8月18日由佐理员带领三十余名社会劳动人前往看守所参访,使社会劳动人体验监狱生活,了解失去自由的痛苦,避免被监禁而违规并减低再犯,并由看守所张健强主任进行法治教育讲座。课程结束后,劳动人于分组进行劳动服务,分别于看守所前方花圃及周边绿地整理、污水处理厂后方空地维护,以及行政大楼、宿舍等内部环境整理。
103.10.16 第62梯次易服社会劳动服务专案(一) 活动名称:103年10月16日 103.10.16 第62梯次易服社会劳动服务专案(一) 活动时间:103年10月16日(星期四) 活动地点:六脚乡 活动内容:嘉义县政府建设处为本署遴聘之社会劳动机构,与本署携手规划第62梯易服社会劳动专案服务,103年10月16日由观护佐理员动员近三十名劳动人,前往嘉义县道58号进行道路环境维护,并由六脚乡公所派员驾驶大型机具协助清运杂草及剪除过长的枝干,并规划生命教育播放“不倒的芦苇-萧建华”影片,内容描述萧建华自幼因家贫而被送到育幼院,国二终于遇到好心人领养,但却不到数年又家逢巨变,国中毕业便扛起家计,历经八年半工半读终完成大学学业,却发现患渐冻症,并在一次祝融意外中失去了一切,但他正向看待生命的磨难,本署透过播放励志影片鼓励社会劳动人学习萧建华知足感恩精神。
高雄地检署于110年2月23日下午2时30分假第二办公室团辅室办理义务劳务勤前说明会,向缓起诉处分被告宣导相关法治观念与执行须知,并说明缓起诉制度与义务劳务相关细节,讲师观护佐理员王慈恩细心讲解,让个案日后前往机构能顺利进行执行劳务。 当日于课程开始前先播放“修复式司法”制度说明影片给学员观看,希望让学员理解除了诉讼以外,有些纠纷能够有更妥善的解决途径。课程开始后讲师带领学员填写相关资料,接着向学员宣导缓起诉制度目的与若遭撤销缓起诉会面临的法律效果,讲师慎重提醒学员履行期间应确实遵守法律,不得有以金钱换取劳动时数、在机构有言语或肢体暴力与违反现行法令等行为
台南地检署为充分运用社会劳动资源,于103年9月15日至9月16日与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合作执行“守法守纪,理平环境”专案活动;共调度观护佐理员6人次、社会劳动人35次,于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暨其检察署五期迁建用地,以专案方式进行五期(安平区)迁建用地环境整理、杂草清除工作,期能透过团体劳动建立新收个案守法守纪的观念,提升个案于机构执行的劳动成效,落实守法的精神。 专案由机构督导方皇钦录事及观护佐理员现场进行工作分派,并全程督核社会劳动人执行预定地清整工作;现场的社劳人均能充份感受社会劳动之精神与可贵,并以实际行动美化环境、回馈社会。台南地检署谢观护人佳珍于视察时表示:借由本次办理“守法守纪,理平环境”专案活动的机会,除了提升社区整体环境给市民外,并彰显社会劳动制度之价值
活动名称:105年12月07日105.12.07嘉义地检署缓起诉义务劳务说明会暨认知辅导教育 活动时间:105年12月07日(星期三) 活动地点:本署一楼当事人休息室 活动内容:本署规划义务劳务说明会,由课程主讲逐一说明缓起诉处分义务劳务之工作内容与相关规定须知;最后,课程播放播放生命教育微电影,提醒学员珍惜自己与他人生存权利,切勿再犯。 图片说明:参与课程学员进行报到作业,佐理员协助核对参与学员资料。课程一开始邀请毒防中心人员,讲授药瘾戒治及艾滋筛检教育宣导
野鸟学会系桥头地检署社会劳动机构,桥检结合野鸟学会于106年10月15日上午假鸟松湿地举办“水漾鸟松~GO自然”2017年环境日教育推广活动,借由社劳人之劳动服务,协助鸟松湿地公园进行生态保育、复育等工作,希望透过团队合作,传播正确的生态知识及永续经营的概念,让民众感受大自然无限的生命力,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 有鉴于新型态毒品层出不穷,为提升民众法律常识及强化反毒知能,避免各类毒品渗透进入校园,桥检特别借此活动,加入反毒元素,期待能提供民众正确的辨毒、防毒、拒毒等观念,并远离毒品、拒绝毒品诱惑,建立无毒、友善的生活环境。 活动当日,观护人邹一清、观护佐理员出席与会,利用仿真毒品原型的展示,让参与民众能亲眼见到“毒品”及其变形,作为毒品防制宣导的教具,来传递正确的认知,并以有奖征答方式增加趣味性及参与度,现场还会发放反毒宣导卡片及宣导品,增强民众拒绝毒品诱惑之观念,达到反毒宣导的效益
司法保护据点-预防犯罪宣导“多贪一杯,酒后驾车遭公共危险起诉”(林园顶厝社区) 本署为推展司法保护据点之关怀服务,并落实预防犯罪之宣导成效,于105年10月21日上午09时,假高雄市林园区顶厝社区发展协会举行“多贪一杯,酒后驾车遭公共危险起诉”司法保护宣导活动。 活动当天由本署李忠宏及卓国隆观护佐理员进行宣导课程,让民众了解政府及国民对酒后驾车暨肇事等事件日益重视。因此,相关单位积极透过增修相关法律加重罚责,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于102年03月01日将酒测值由0.25毫克向下修订为超过0.15毫克,即违反相关法规
本署为推展司法保护据点之关怀服务,于103年12月31日下午3时,假五甲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举办“多贪一杯,酒后驾车遭公共危险起诉”司法保护宣导活动,借由法规认识与宣导,让民众认识并预防酒驾。 是日活动,由本署观护佐理员洪炜育进行法律宣导课程,根据刑法第185条之三:服用毒品、麻醉药品、酒类或其他相类之物,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驾驶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因而致人于死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透过法条的覆诵,藉以强化民众的法治观念,培养正确的饮酒观念,不只加深了民众对于预防犯罪的观念,也能展现柔性司法保护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