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检署于110年2月23日下午2时30分假第二办公室团辅室办理义务劳务勤前说明会,向缓起诉处分被告宣导相关法治观念与执行须知,并说明缓起诉制度与义务劳务相关细节,讲师观护佐理员王慈恩细心讲解,让个案日后前往机构能顺利进行执行劳务。

当日于课程开始前先播放“修复式司法”制度说明影片给学员观看,希望让学员理解除了诉讼以外,有些纠纷能够有更妥善的解决途径。课程开始后讲师带领学员填写相关资料,接着向学员宣导缓起诉制度目的与若遭撤销缓起诉会面临的法律效果,讲师慎重提醒学员履行期间应确实遵守法律,不得有以金钱换取劳动时数、在机构有言语或肢体暴力与违反现行法令等行为。

在课程尾声,讲师勉励学员若完成缓起诉所要求的条件,于缓起诉期间保持良好行为,未来期间届满后不会留下前科纪录,劳动服务亦能产生回馈社会的正面力量,期盼学员一同努力营造圆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