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为推展司法保护据点之关怀服务,于103年12月31日下午3时,假五甲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举办“多贪一杯,酒后驾车遭公共危险起诉”司法保护宣导活动,借由法规认识与宣导,让民众认识并预防酒驾。
是日活动,由本署观护佐理员洪炜育进行法律宣导课程,根据刑法第185条之三:服用毒品、麻醉药品、酒类或其他相类之物,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驾驶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因而致人于死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透过法条的覆诵,藉以强化民众的法治观念,培养正确的饮酒观念,不只加深了民众对于预防犯罪的观念,也能展现柔性司法保护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