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附条件缓刑暨缓起诉处分附带应履行义务劳务行政说明会(第一季)
办理日期:106年3月7日 办理时间:上午9时至12时 办理地点:台湾桃园地方法院检察署法治教室中心 参与人数:70人 壹、课程内容: 第一场:义务劳务的相关法令 讲师:匡股观护人 内容: 1、区分缓起诉、缓刑义务劳务及其法律效果。 2、了解义务劳务的意义及履行方式等概念。 第二场:义务劳务相关规定说明 讲师:观护佐理员 陈雅英 内容: 1、介绍本署义务劳务执行流程。 2、基本资料誊写说明。 3、说明义务劳务执行须知暨具结书之内容。 4、利用课后测验内容说明执行规定与相关遵守事项。 5、生命教育~“你是自己的天使,只有你能决定自己的未来!而当你愿意去做别人的天使,生命才得以丰满!” 贰、主办单位:台湾桃园地方法院检察署、 财团法人台湾更生保护会桃园分会 参、协办单位:桃园市荣誉观护人协进会、 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台湾桃园分会 肆、活动对象: (一)、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2第1项第5款缓起诉处分附带应履行义务劳务案件。 (二)、刑法第74条第2项第5款附条件缓刑义务劳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