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于111年3月15日于虎尾镇顶溪社区发展协会办理社会劳动、义务劳务机构表扬暨训练座谈会。座谈会中颁发社会劳动、义务劳务机构聘书,表扬110年度绩优机构,勉励遴选聘任之劳务执行机构,持续与本署积极合作,协力执行易服社会劳动及义务劳务制度。
训练课程邀请云林地方检察署施家荣检察官授课“社会劳动、义务劳务机构执行时之法律问题”。检察官透过督核经验及相关法律问题案例,向执行机构进行法律宣达并且研讨相关法律问题,让执行劳务机构可以充分认识并积极推展社会劳动及义务劳务制度。接续课程由本署政风室进行廉政宣导及反贿选宣导,宣示执行社会劳动、义务劳务首重廉能之规范。
本署洪检察长家原亦亲临现场致词及颁发表扬状给绩优机构。表示社会劳动、义务劳务系体现刑罚替代的重要措施,更具有犯罪矫正教化之功能。本署执行易服社会劳动制度及义务劳务执行可以融入社区与在地文化,让执行劳务发挥社区处遇教育与惩罚兼具之功能,并积极去除社会对受刑人之负面刻板印象,让劳务执行能自然融入社区活动机制,达成共赢之效益。洪检察长另表达感谢执行机构之辛劳,也希冀聘任机构能够持续与本署积极合作,持续推动易服社会劳动及义务劳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