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令
106.11.21“缓起诉处分义务劳务勤前教育说明会” 106年11月21日假本署三楼团辅室办理义务劳务说明会。本场次由李国瑜观护佐理员担任讲师,说明缓起诉被告于一定期间遵守或履行事项,例如向被害人道歉、立悔过书、完成戒瘾治疗、精神治疗、心里辅导或其它适当之处遇措施,并宣导缓起诉处分义务劳务相关法治观念与注意事项。 接下来由讲师指导个案填写表格与资料,并告知履行期间不得向劳动机构提出自愿性捐款换取劳动时数,不得涉及个人利益及政治色彩,也不得与现行法令有所抵触;同时提醒个案勿轻信司法黄牛花钱可免执行劳动服务云云,若遇有类似情形,可向本署观护人室或政风室提出检举
105年2月2日假本署桥头办公室三楼团辅室办理义务劳务说明会。本场次由吴佩珊佐理员担任讲师,首先由讲师指导个案填写表格与资料,告知个案电话及联络地址必须确实有效,以避免个案丧失本身权益,并介绍缓起诉被告于一定期间遵守或履行事项,例如向被害人道歉、立悔过书、完成戒瘾治疗、精神治疗、心里辅导或其它适当之处遇措施,期勉个案能顺利履行完毕。 接下来讲师向个案宣导缓起诉义务劳务相关法治观念与注意事项,缓起诉期间不要再犯,否则撤销缓起诉
Q1:由直辖市或县(市)政府代为标售之情形? 经公告属于“未依有关法令清理的神明会”、“以日据时期会社或组合名义登记”、“土地总登记时登记名义人之姓名、名称或住址记载不全或不符者”、“非以自然人、法人或依法登记之募建寺庙名义登记者”等4类土地,除公共设施用地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地籍清理条例第11条规定,由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代为标售: 届期无人申报或申请登记。 经申报或申请登记而被驳回,且届期未提起诉愿或诉请法院裁判。 依地籍清理未能厘清权属土地代为标售办法第5条第1项规定,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应参酌公告标售当时征收补偿地价或建筑改良物征收补偿费查估基准及应纳税赋,订定各笔土地或建筑改良物标售底价
第1条(立法目的) 第2条(法律效力) 两公约所揭示保障人权之规定,具有国内法律之效力。 第3条(适用规定解释) 适用两公约规定,应参照其立法意旨及两公约人权事务委员会之解释。 第4条(人权保障) 各级政府机关行使其职权,应符合两公约有关人权保障之规定,避免侵害人权,保护人民不受他人侵害,并应积极促进各项人权之实现
本室原称“会计室”,为因应行政院主计总处修正“主计机构人员设置管理条例”,并自102年1月1日施行,本室配合修正为“主计室”。本室现有会计作业皆由会计操作系统处理,并有会计账务查询系统作为各单位预算执行参考。现有主任1人,组员1人,佐理员1人,合计3人
丸美产业的办公楼汇集了现代建筑的技术精华,体现了“木”的特性(风格、风情、质地、温暖、品味、触感、怀旧、治愈…等)。出于防火方面的考虑,现行法令规定不能在市区内建造纯木建筑。因此,我公司办公楼采用了近年来木材业界正在开发中的“木质混合结构材料”作为主要结构,通过组合使用“木”和“铁”达到了法令要求的建筑物耐火强度
台湾目前有逾70万名移工,但有部分不肖中介业者假借扣缴移工工资方式,增加不明借款或虚伪扣款项目。劳动部今天说,法令明定移工工资应全额给付,违法罚锾新台币6万元起跳。 目前国内有超过70万名移工投入劳动市场,但却有部分不肖中介业者要求雇主从移工工资直接扣缴移工中介服务费,并转交给中介业者,或假借扣缴方式,另外增加其他不明借款及虚伪不实的扣款项目
106.04.18“缓起诉处分义务劳务勤前教育说明会” 106年4月18日假本署三楼团辅室办理义务劳务说明会。本场次由于维勇观护佐理员担任讲师,说明缓起诉被告于一定期间遵守或履行事项,例如向被害人道歉、立悔过书、完成戒瘾治疗、精神治疗、心里辅导或其它适当之处遇措施,并宣导缓起诉处分义务劳务相关法治观念与注意事项。 接下来由讲师指导个案填写表格与资料,并告知履行期间不得向劳动机构提出自愿性捐款换取劳动时数,不得涉及个人利益及政治色彩,也不得与现行法令有所抵触;同时提醒个案勿轻信司法黄牛花钱可免执行劳动服务云云,若遇有类似情形,可向本署观护人室或政风室提出检举
104年5月5日假本署桥头办公室三楼团辅室办理义务劳务说明会。本场次由杨家凤佐理员担任讲师,首先由讲师指导个案填写表格与资料,告知个案电话及联络地址必须确实有效,以避免个案丧失本身权益,并介绍缓起诉被告于一定期间遵守或履行事项,例如向被害人道歉;立悔过书;完成戒瘾治疗,精神治疗,心里辅导或其它适当之处遇措施,期勉个案能顺利履行完毕,缓起诉期间不要再犯,否则撤销缓起诉。 最后,讲师向个案宣导缓起诉义务劳务相关法治教育观念,并告知履行期间不得向劳动机构提出自愿性捐款换取劳动时数,不得涉及个人利益,政治色彩,也不得与现行法令有所抵触;同时提醒个案勿轻信司法黄牛花钱可免执行劳动服务云云,若有司法黄牛游说,请向观护人或本署政风室检举
经过彻夜不断电的表决,立法院今(10)日完成《劳动基准法》的三读程序,通过七休一松绑、延长每月加班上限、轮班间隔有条件缩短、工时核实计算与特休假递延等五大条文。 为放宽加班弹性,三读条文明定,每月加班时数原则上不得超过46小时,但雇主经工会或劳资协议之同意后,每月加班上限得延长至54小时,不过每三个月的期间内不得超过138小时,以总量管制的方式控制三个月内的工时上限,而若是雇用劳工数在30人以上之雇主,应报当地主管机关备查。 本次三读条文也正式废除现行法令“做一算四、做五算八”的休息日工作时间及工资计算方式,工时改采核实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