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应
(一) 依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以下简称本法)第9条规定,公职人员或其关系人不得与公职人员服务之机关或受其监督之机关为买卖、租赁、承揽等交易行为,违反者应依本法第15条之规定,处该交易行为金额一倍至三倍之罚锾。是受本法规范之公职人员,若其关系人与公职人员服务之机关或受其监督之机关为买卖、租赁、承揽等交易行为,有违上开规定。 (二) 某国营事业(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招揽居间人以直销方式推销该公司进口之保养品,并对每一促销居间人给予销售金额一定比例之佣金报酬,该公司与该促销居间人间即有居间契约之交易行为;是在该公司任职或依其职权监督该公司并受本法规范之公职人员;彼等之关系人依上开规定既不得与该公司为交易行为,自应回避担任该公司产品之促销居间人
有关外国人(非中国国籍的人)在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原则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即: 一、在中国境内有经常居所或有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包括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外国驻我国的各种机构及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 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方面享有与我国国民同等待遇原则 [《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3日最新版) 第七条第三款]; 此类的商标注册申请可基本参照 “ 国内商标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 ”进行。 二、不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 根据 《商标法》第十七条 的规定,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应遵循的原则就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在办理这类商标注册申请时,通常按照国际惯例做法,采取以下3种的具体办法处理: 商标互惠协议是指申请人所属国和我国通过签约或者换文而达成的商标互相注册协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经济增长、稳定市场主体的决策部署,现就做好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对于缓缴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应在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补缴时可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的方式缴纳,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
按消费者保护法(下称消保法)第1条第1项揭橥“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国民消费生活之安全,提升国民消费生活品质,特制定本法”;复于同条第2项规定“有关消费者之保护,依本法之规定,本法未规定者,适用其他法律”,消保法乃属民法之特别法,并以民法为其补充法。故消费者或第三人因消费事故死亡时,消保法虽未明定其得依该法第7条第3项规定,请求企业经营者赔偿之主体为何人?及所得请求赔偿之范围?然该条系特殊形态之侵权行为类型,同条第2项更明列其保护客体包括生命法益,且于同法第50条第3项规定,消费者让与消费者保护团体进行诉讼之损害赔偿请求权,包括民法第194条、第195条第1项非财产上之损害,此依上开同法第1条第2项补充法之规定,自应适用民法第192条第1项、第2项及第194条规定,即为被害人支出医疗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费用或殡葬费(下称医疗等费)之人,得请求企业经营者赔偿该医疗等费;对被害人享有法定扶养权利之第三人,得请求企业经营者赔偿该扶养费;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得请求企业经营者赔偿相当之金额(即慰抚金)。(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58号判决)
(台北新闻)【记者潘明赐/台北报导】财政部台北国税局今(25)日表示,继承人可申请以被继承人所遗存款缴纳遗产税,如无法取得全体继承人同意,可比照遗产及赠与税法第30条第7项多数决规定,向国税局提出申请。 台北国税局说明指出,税款缴纳应以现金为原则,被继承人之遗产留有存款,继承人自应优先用以缴纳遗产税,为兼顾纳税义务人权益并利税款征起,当未能取具全体继承人同意以存款遗产缴纳时,得由继承人过半数及其应继分合计过半数之同意,或继承人之应继分合计逾3分之2同意提出申请,以避免逾期缴纳税款而须额外负担加征之滞纳金及滞纳利息。 台北国税局举例说明,被继承人甲君遗产税应纳税额为新台币300万元,遗产中有存款500万元,甲君之继承人为其子女A、B、C、D、E、F计6人,其中继承人A、B、D、E、F(应继分合计6分之5)申请以甲君之存款遗产300万元缴纳遗产税,因继承人之应继分合计已逾3分之2,稽征机关于应纳遗产税额300万元范围内,可核发遗产税同意移转证明书,供继承人向金融机构办理存款遗产转账缴税事宜
政治献金法第7条第1项第6款拟参选人范围是否包括不分区、侨居国外国民及原住民选出之立法委员候选人在内? 查政治献金法制定公布前,候选人接受竞选经费之捐赠系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相关规定办理,该法第四十五条之二规定,候选人不得接受同一种选举其他候选人竞选经费之捐助,其立法意旨,系为避免同一种选举候选人之间,利用捐赠竞选经费,影响选举结果或期约贿选等。政治献金法制定时,参照上开意旨,于该法第七条第一项第六款爰作相同限制。惟因该法有关公职候选人得收受政治献金期间,已依选举种类分别提前自各该公职任期届满前一年、十个月、八个月、四个月不等,为期与选罢法规定之公职候选人明确区隔,爰将其修正为“拟参选人”
具强制信托身份之申报人,若于111年定期申报至112年定期申报期间取得之土地属信托业者依法不得承受或承受有困难者:依本法第7条第3项后段规定“依第一项第一款但书规定不须交付信托之不动产,仍应于每年定期申报时,申报其变动情形。”” 函释意旨:具强制信托身份之申报人,若于111年定期申报至112年定期申报期间取得之土地属信托业者依法不得承受或承受有困难者:依本法第7条第3项后段规定“依第一项第一款但书规定不须交付信托之不动产,仍应于每年定期申报时,申报其变动情形。”,具强制信托身份之申报人若于111年定期申报(以111年11月1日为申报基准日)至112年定期申报(以112年11月1日为申报基准日)期间,于111年12月1日买入土地,复于112年11月1日前出售土地,且该土地系本法第7条第1项第1款但书属信托业者依法不得承受或承受有困难者,虽得不予信托,惟申报人于112年办理定期申报时,自应依前开规定将该土地之买入及出售相关资料申报于“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表(强制信托人员专用)”之土地变动情形字段,含申报变动时间、变动原因及变动时之价额
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这些费用可以缓缴,不收滞纳金!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都有哪些收费缓缴?一起来看。 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当SCRIPT关闭时您可借由Tab配合Enter按键选择字号与背景色项目 至于字级大小选择IE6请利用键盘按住ALT键 + V 选→选到字型→ 再选(G)最大(L)较大(M)中(S)较小(A)小, 来选择适合您的文字大小而IE7或Firefox浏览器则可利用键盘 Ctrl + (+)放大 (-)缩小来改变字号。同时可以用Alt+T+O,设定本网页为首页。 财团法人澎湖县文化基金会系由省府、县府各补助新台币(下同)1千万元,另向民间筹募1千万元,澎湖县肉品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之资本额系由澎湖县政府出资等情,既有财团法人澎湖县文化基金会组织章程及该县肉品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可稽,则该文化基金会及肉品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即属“私法人”无疑,代表该府出任前开私法人之董事、监察人之单位主管,不论职等高低,自应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下称本法)第4条第1项规定向监察院申报财产,且无本法第7条财产强制信托之适用
根据浙财综(2022)35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文件,企业、个体工商户污水处理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为让用水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支撑,得到减负纾困,市水务集团本着惠利于企的原则,坚决实行污水处理费缓缴政策,具体实施通告如下: 1.污水处理费缓缴实行时间从2022年10月2022年12月用水所产生的污水处理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 2.享受污水处理费缓缴的客户,市水务集团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的抄收水费中只收费供水水费,污水处理费缓缴期满后再行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