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是体现党内民主、进行党员自我教育的重要形式,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有效方法,是增强党支部战斗力和凝聚力的有效途径。为坚持和健全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学校建设事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一条 为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建设工期,提高投资效益,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海南师范大学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范围仅指由学校基建处承担建设的项目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项目,工程服务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监理、跟踪审计、设备货物采购等项目。 第三条 校投资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建设项目,但单项合同金额服务类项目少于20万元、工程建设类项目投资少于50万元、设备货物类物资金额少于50万元的工程项目实行校内招标
第一条 根据国家计划和市场需求,为了发展商品经济,创造财富,增加积累,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经 批准,设立 。 第四条 本企业注册资金 万元。其中固定资金 万元,流动资金 万元,企业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谁是农村承包土地的发包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承包土地的发包方有四种情况:第一、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这里的“村”是指行政村,而不是自然村;第二、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该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第三、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第四、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已于2005年4月14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宗教活动场所分为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两类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班集体和优秀个人在“五有”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规定,决定开展第五届十佳班集体、第十九届十佳大学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校在校在籍的本、专科班级及学生。 入学不足一年、曾获得过上述奖项的班级和个人不参加本次评选。 (一)十佳班集体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组织评选
第一条 为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廉政建设,规范宏桂资产交易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资产交易市场,根据南宁市有关房屋土地等资产交易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属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运营、管理的资产范围内的可租赁资产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竞价交易的资产均使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资产交易挂牌公开竞价是指由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内和地点公告交易资产的基本情况、竞价办法等内容,并接收委托人竞价申请,委托人在挂牌期限内轮番报价,挂牌人按价高者获得的原则确认承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