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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从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扫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这一期盼已久的土地制度改革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我国土地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主体,而这种刚性的土地制度会带来一些弊端,如供应弹性不够等,同时也会导致土地要素成本居高不下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从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扫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这一期盼已久的土地制度改革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我国土地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主体,而这种刚性的土地制度会带来一些弊端,如供应弹性不够等,同时也会导致土地要素成本居高不下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从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扫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这一期盼已久的土地制度改革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我国土地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主体,而这种刚性的土地制度会带来一些弊端,如供应弹性不够等,同时也会导致土地要素成本居高不下
对认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几点看法 – 110法律咨询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从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扫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这一期盼已久的土地制度改革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我国土地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主体,而这种刚性的土地制度会带来一些弊端,如供应弹性不够等,同时也会导致土地要素成本居高不下
为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制定2019年度龙山镇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现就《2019年度龙山镇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意见征求稿)》向广大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19年11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传真至: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传真号码:89294867,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行政服务中心14楼1405室,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1、《2019年度龙山镇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从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扫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这一期盼已久的土地制度改革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我国土地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主体,而这种刚性的土地制度会带来一些弊端,如供应弹性不够等,同时也会导致土地要素成本居高不下
(2015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公布)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 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旬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由第十八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由107个选区选举产生。止2016年10月16日(选举日),全县21 个镇共449220人,依法登记选民347225人。按照差额选举规定,全县共提名初步代表候选人370名,为应选名额的1.77倍;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316名,为应选名额的1.51倍
聚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激活乡村振兴内生活力,立足土地要素的市场化配置,面向农村土地制度供给不足的现状,充分抓住各项试点利好,提供涵括土地市场、基层治理、农民增收等多方位的制度研究产品。 深入研究“三旧”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土地利用管理相关问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三旧”改造制度政策、规划管理、工作流程、监督管控、利益共享的创新方案,建立稳定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土地监管秩序,规范引导“三旧”改造的开展与实施。 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引导产业用地有序、集约发展,通过开展产业用调查评估、产业用地规划与策划方案编制、产业用地专题研究,保障产业发展空间,提高产业用地供给效率和质量,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与国土空间治理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