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一、将第四条第三款修改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综合管理与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 将第四款修改为:“生态环境、建设、交通、港口、应急管理、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将第六条、第八条中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区域立法委员、直辖市长、县(市)长选举结果,得票数最高与次高之候选人得票数差距,或原住民立法委员选举结果得票数第三高与第四高之候选人得票数差距,在有效票数千分之三以内时,次高票或得票数第四高之候选人得于投票日后七日内,向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之管辖法院声请查封全部或一部分投票所之选举人名册及选举票,就查封之投票所于二十日内完成重新计票,并将重新计票结果通知各主管选举委员会。各主管选举委员会应于七日内依管辖法院重新计票结果,重行审定选举结果。审定结果,有不应当选而已公告当选之情形,应予撤销;有应当选而未予公告之情形,应重行公告
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杭富文广旅体许〔2022〕036号) 2022年07月31日(19:00-21:50) 经本机关审查您于2022年07月21日向本机关提出的于2022年07月31日(19:00-21:50))在富阳影剧院内举办营业性演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和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营业性演出审批的行政许可,并向你颁发、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文书。 审批期限届满需继续演出或者变更和增加演出内容的,请提前3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2021年6月8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3号公布 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执法委托活动,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委托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委托,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其法定的行政执法职权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使的行为
【铁拳行动】以案说法|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罚! 燃气安全关系着生命和财产安全。近年来,因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气器具而致燃气泄漏等事故时有发生。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家用燃气灶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没收违法产品美多宝牌家用燃气灶4台、没收违法所得110元和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注册、管理和评审工作守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注册、管理和评审工作的监督,维护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专用权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守则
江苏省欺诈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省欺诈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维护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以下简称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 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我省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行政部门)在对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 称欺诈骗保行为)而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行ㄨ政相对人主观过错等因素,综合裁量,合理确定应否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规定,实行由中标人付费的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可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至2004年1月1日统一执行委托人付费。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自《办法》生效之日起按《办法》规定执行
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等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我们制定了《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等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民族事务管理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国家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是指国家民委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国家民委政府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依法、便民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