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租赁房屋治安管理,保护租赁房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租赁房屋,是指出租用作居住或者兼用作居住的房屋,包括商品住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单位用于居住的房屋、有人居住的商业用房等
第一条 培养人才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工作的永恒主题,建立科学规范、运行良好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增强自我控制和自身发展的重要保证。规范我校教育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过程控制,对教学质量实施有效地监控、评价和指导,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出合格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使用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
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全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共企事业单位,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受行政机关委托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事业单位。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是指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其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的活动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司法实践中判断某标志是否具有不良影响一直有较大的争议。 标志具有不良影响是拒绝商标注册的绝对条件,该类标志不仅不能注册,也不能使用
根据《公司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以下规章进行修改: 一、删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五条第二款第一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删除第二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删除第三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现将我局拟制的《金华市技能人才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金华市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7月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金华市职业技能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金华市职业技能管理服务中心(金华市丹溪路1195号人才市场4楼,邮编321017) 金华市技能人才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金华市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6月29日至7月9日在金华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第一条 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要工资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现场勘察时发现,你(单位)生猪养殖项目在经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储存的畜禽废渣渗漏、溢流、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以上事实有我局“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及送达回证等为证。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畜禽养殖场必须设置畜禽废渣的储存设施和场所,采取对储存场所地面进行水泥硬化等措施,防止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