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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局拟制的《金华市技能人才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金华市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7月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金华市职业技能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金华市职业技能管理服务中心(金华市丹溪路1195号人才市场4楼,邮编321017) 金华市技能人才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金华市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6月29日至7月9日在金华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我市相关规定,现将我局拟制的《关于实施新时代金华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6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地址: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邮编:321000) 《关于实施新时代金华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于2021年5月24日至6月1日在金华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14号)精神,结合我市,制定本行动计划。为规范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入金华市水利局网站通过网站首页左侧“通知公告”,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为有效规范我市征迁安置工作,从制度上防范征收长期未安置问题发生,从源头上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市建设局、市资规局共同起草了《金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征迁安置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雅苑街118号环球商务大厦A座三楼320室,邮编:321017
现将我局拟制的《金华市区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6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处。 联系地址: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邮编:321017 ) 《金华市区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5月5日至6月6日在金华市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UR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