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规范我市征迁安置工作,从制度上防范征收长期未安置问题发生,从源头上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市建设局、市资规局共同起草了《金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征迁安置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雅苑街118号环球商务大厦A座三楼320室,邮编:321017。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47724100@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