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养费
1、宁德刑事拘留律师收费标准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的:(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1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1000―12000元;(3)审判阶段:每件收费1500―23000元。2.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1)担任自诉人代理人的:每件收费1500―22000元;(2)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每件收费1200―22000元。3.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的部分,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要跟老婆离婚,她要求要给她赡养费,我们有三个小孩,决定都由我来带,但对于扶养费赡养费这块不是很清楚,请问我真的该给老婆赡养费吗? 目前民法上规定的赡养费,只有裁判离婚可以要求。如果不想答应,离婚协议书不要加上这条就可以了! 扶养费是你该给小孩的养育费用,由于小孩是你再带,自然不用另外掏钱,但对方需要把他该负责的扶养费交给你,而这些钱都是给孩子花用的教养费用。 赡养费要不要给,正常情况下全看你愿不愿意给,因为赡养费在法律上是“因离婚而生活陷入困境”才可以要,而那个“困境”条件极为严苛,一般人难以达到
婚姻家庭法律服务是铭达律师事务所的核心业务之一,铭达婚姻继承律师团队,由专业的离婚律师组成,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重婚罪认定与辩护、遗产继承等婚姻家庭领域诉讼及非诉业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婚姻家事相关法律问题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 2、拟定遗嘱、婚前财产协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协议、离婚协议、分家析产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书,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 3、代理如下纠纷诉讼: a、婚约财产纠纷、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婚姻无效纠纷、撤销婚姻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b、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c、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扶养费纠纷、变更扶养关系纠纷、赡养费纠纷、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d、确认收养关系纠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监护权纠纷、探望权纠纷; e、分家析产纠纷、继承纠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4、代理协议离婚、分家析产居间谈判业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7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就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第二条 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扶养亲属、家属或配偶的费用。依照民法第1114条、第1116条之1规定,以下5种关系的人互相有法律上扶养的义务[1]: 直系血亲之间,例如父母子女之间。 与配偶的父母同居,相互之间,例如女婿与岳父同住,两人相互间有扶养义务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常有这样的情况,法院对离婚案已作出判决或裁定,对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作出了决定,但当事人一方,对已作出判决或裁定拒不执行,对这种拒不执行的行为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本文作一简介,供大家参考。 判决是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作出的,确定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或者确认民事法律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 裁定则是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程序问题作出的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规定的抚养费权利主体包括未成年人,即依照子女特定身份及年龄来确定主体地位。抚养费的主要功能是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当子女成年时,抚养费用已丧失功能,不具有保护利益。从抚养费立法的目的及其功能来看,子女未成年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未承担的抚养费用,同样因其子女成的丧失保护价值,应不予保护
按消费者保护法(下称消保法)第1条第1项揭橥“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国民消费生活之安全,提升国民消费生活品质,特制定本法”;复于同条第2项规定“有关消费者之保护,依本法之规定,本法未规定者,适用其他法律”,消保法乃属民法之特别法,并以民法为其补充法。故消费者或第三人因消费事故死亡时,消保法虽未明定其得依该法第7条第3项规定,请求企业经营者赔偿之主体为何人?及所得请求赔偿之范围?然该条系特殊形态之侵权行为类型,同条第2项更明列其保护客体包括生命法益,且于同法第50条第3项规定,消费者让与消费者保护团体进行诉讼之损害赔偿请求权,包括民法第194条、第195条第1项非财产上之损害,此依上开同法第1条第2项补充法之规定,自应适用民法第192条第1项、第2项及第194条规定,即为被害人支出医疗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费用或殡葬费(下称医疗等费)之人,得请求企业经营者赔偿该医疗等费;对被害人享有法定扶养权利之第三人,得请求企业经营者赔偿该扶养费;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得请求企业经营者赔偿相当之金额(即慰抚金)。(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58号判决)
一、双方同意离婚,并偕同到户政机关登记。 二、未成年子女监护:双方所生子女○○○(姓名)的监护由夫或妻行使,(或同行使)。 1.子女探视:未行使监护权的父或母得探视子女
最有保障的谈判,调解离婚要注意哪些事? 调解离婚是比协议离婚更有保障的协议方式,因为有公权力的协助,因此谈判结果也会比私下写的契约更有公信力,然而调解离婚到底要注意哪些事?调解需要另外付费吗?如果已经再走离婚诉讼的程序,也就是官司已经在打了,是否还有机会能再进行调解呢? 可以!其实离婚诉讼的程序之一是强制调解,根据家事事件法规定,即便当事人不主动声请,法院也会自动带入调解程序,但是当事人如果确定没有调解的必要,也是可以跳过这道程序。 2.若已经在打官司了还能调解吗? 可以!即便是离婚诉讼进行到一半,也能声请调解,若法官发现两方有可能谈和,法官也可以主动将案件移付调解,而如果当事人双方若有意调解,也可以声请调解,或是向法官表达和解意愿,做成和解笔录。 3.无故未到会怎样吗? 若打算要进行调解离婚,法官就会选1至3位调解委员(法官可自行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