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金
日本及韩国政党管理、政治献金制度及宗教发展考察# 完备政党财务管理及政治献金法制系为我国现阶段积极推动之政治改革,日本及韩国与我国国情接近,相关法制甚为先进,两国近年来针对政治资金相关法制及政党法制进行数次修正,特别是有关政治资金管理之强化及政党财务申报规范等,可供本部目前推动政党法立法及建构政治献金公开透明机制之参考。另我国在开放宗教团体设立登记的政策下,近年来登记立案的宗教团体快速增加,目前立案的宗教达二十六种之多,其中日本天理教、真光教团,以及韩国***皆为外来新兴宗教中著有规模者,本次前往考察此三种新兴宗教发源地之教团本部,访谈重点为该宗教组织型态、人才培育计划、附属作业组织、全球化教务推展方向、遭遇困难及解决之道等。本次考察在以下诸面向获致许多宝贵心得,包括:独立的中央选举委员会;政党财务申报机制;趋严之政治资金管理法制;新兴宗教发展趋势观察,包括新兴宗教的时代性、积极培育人才、企业化与国际化经营理念;对未来宗教行政措施之建议,包括辅导宗教团体建立附属作业组织内控机制、辅导宗教教义研修机构走向正规学制、检讨新兴宗教建立与分类原则等,对本部未来相关业务政策方针之厘定助益良多
有关政治献金法第12条规定期间外之捐赠处理疑义案。 一、案内受赠者是否属本法所称之拟参选人1节,依本法第2条第5款规定,拟参选人指于第12条规定之期间内,已依法完成登记或有意登记参选公职之人员。案内受赠者系于本法第12条所定期间之外收受政治献金,尚非属本法第2条第5款规定之“拟参选人”
据韩国《中央日报》28日报道,“新天地”教会活动的受害者们集体举报了该教会教主李万熙(89岁)总会长。他们表示,“如果政府得知‘新天地’关于新冠病毒疫情的真实态度,一定会感到需要采取更深层次的措施”,并强调行政府应该针对‘新天地’教会进行扣押搜查。 2月27日,韩国“新天地”受害者团体宣布,将以违反《传染病预防法》和《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中贪污与侵吞资产条款对教主李万熙提起指控
政党、政治团体及拟参选人依据政治献金法规定,编制收支账簿及会计报告书时,得正式备文迳洽相关银行查询捐赠予其“政治献金专户”特定捐赠者之姓名、住址及电话。 政党、政治团体及拟参选人依据政治献金法规定,编制收支账簿及会计报告书时,得正式备文迳洽相关银行查询捐赠予其“政治献金专户”特定捐赠者之姓名、住址及电话,银行为利配合执行前述事宜,于收受捐赠“政治献金专户”之款项时,宜留存捐赠者之前开资料。另监察院依政治献金法第20条规定查核政党、政治团体及拟参选人于银行开立之“政治献金专户”相关资料时,银行应配合办理
有关政治献金法第7条第1项第2款规定之“政府机关(构)”,包括政府机关所属(或投资达一定比例)之公营事业在内。 一、有关本法第7条第1项第2款规定“政府机关(构)”之范围,是否包括政府机关所属(或投资达一定比例)之公营事业1节,查本法第7条第1项第2款规定与政府机关(构)有巨额采购或重大公共建设投资契约,且在履约期间之厂商不得捐赠政治献金,上开所称“厂商”、“巨额采购”及“重大公共建设投资契约”之定义,前均系依政府采购法第8条、第36条有关定义或其授权订定之认定标准办理。另查政府采购法第3条规定:“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公营事业(以下简称机关)办理采购,依本法之规定;……
民国27年(1938)年底,武汉、广州相继失陷,中、日间军事局势进入僵持阶段。国民政府总结抗战得失,认为在军事之外,应加强国民精神意志的锻炼,遂利用民国28年(1939)3月12日孙中山逝世14周年之纪念,在重庆颁布《国民精神总动员纲领及实施办法》,于全国推行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 该纲领昭示全国军民加强精神意志的集中,认为抗战前期军事与精神并重,在进入抗战新阶段,精神更重于军事
成立迄今已73 年的和泰汽车,秉持正直诚信的企业文化核心,透过良好的公司治理制度、专业的经营团队、严谨的风险管理与内稽内控机制,以及透明且即时的沟通管道,稳健成长与扩张,与社会共存共荣,达到永续经营的愿景与目标。 和泰汽车依公司章程规定,目前设置14 位董事,包含独立董事3 人,采候选人提名制,由股东会依就董事候选人名单中选任之,任期为三年,连选得连任。董事成员皆具经营管理、企业管理、金融等专业背景,除考量专业能力及实务经验外,也重视其个人在道德行为及领导上的声誉
本会依据“财团法人法”及“经济部主管财团法人诚信经营规范指导原则”相关规定,订定“财团法人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诚信经营规范”,以期同仁于执行协助业者拓展对外贸易之际,将诚信与道德价值落实于工作中。 若发现本会人员有违反诚信经营,包括行贿或收贿、提供或收受不正当利益、侵害知识产权、利益冲突或提供非法政治献金等行为时,可检具相关事证透过检举信箱进行反应及检举。 检举人应检附下列资讯: 一、 检举人之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可联络到检举人之地址、电话、电子信箱
一、依政治献金法(下称本法)第7条第1项第7款规定,外国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或主要成员为外国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之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不得捐赠政治献金。同法条第3项规定,第1项第7款所定主要成员,包括担任本国团体或法人之董事长职务;占本国团体或法人之董事、监察人、执行业务或代表公司之股东等各项职务总名额超过三分之一以上者。次查,本法第8条规定,政党、政治团体及拟参选人不得收受前条所定得捐赠者以外对象之政治献金,合先叙明
为了对抗国阵巫统,由前首相敦马哈迪领导的祖国行动联盟(GTA)今日表明,该阵营将不排除与希盟和土团党等人合作的可能性。 根据报道,马哈迪召开记者会时指出,为了对抗巫统,该阵营将会考虑与拥有相同目标的政党合作,最主要的目标就是对抗巫统。 他直言,该联盟会考虑与土团党合作,但目前两党并未就此展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