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7年(1938)年底,武汉、广州相继失陷,中、日间军事局势进入僵持阶段。国民政府总结抗战得失,认为在军事之外,应加强国民精神意志的锻炼,遂利用民国28年(1939)3月12日孙中山逝世14周年之纪念,在重庆颁布《国民精神总动员纲领及实施办法》,于全国推行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
该纲领昭示全国军民加强精神意志的集中,认为抗战前期军事与精神并重,在进入抗战新阶段,精神更重于军事。如果不能提高全体国民坚强不屈的抗战精神,将难以克服战争带来的艰难局面、打破敌人分化、招安、诱降等种种政治计谋。因此,纲领标举3个共同目标:国家至上、民族至上, 军事第一、胜利第一,意志集中、力量集中。具体实施则从5个方面入手:一、改正醉生梦死之生活。二、养成奋发蓬勃之朝气。三、革除苟且偷生之习性。四、打破自私自利之企图。五、纠正纷歧错杂之思想。此后,精神总动员工作在全国各地以不同程度推展开来。
国民精神总员运动的常规活动主要有:一、举办国民月会,进行演讲、宣誓活动。二、发起各种运动,其种类繁多,一般而言有献金、征募慰问品、慰问出征军人家属、慰问伤患、征募寒衣、提倡战时文化、厉行早起、禁烟、除奸、节约储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