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依据“财团法人法”及“经济部主管财团法人诚信经营规范指导原则”相关规定,订定“财团法人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诚信经营规范”,以期同仁于执行协助业者拓展对外贸易之际,将诚信与道德价值落实于工作中。
若发现本会人员有违反诚信经营,包括行贿或收贿、提供或收受不正当利益、侵害知识产权、利益冲突或提供非法政治献金等行为时,可检具相关事证透过检举信箱进行反应及检举。
检举人应检附下列资讯:
一、 检举人之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可联络到检举人之地址、电话、电子信箱。
二、 被检举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资识别被检举人身份特征之资料。
三、 可供本会调查之具体事证。
以上资讯若有缺漏或不实者将不受理检举,检举人之身份及检举内容本会将进行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