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人
本会依据“财团法人法”及“经济部主管财团法人诚信经营规范指导
本会依据“财团法人法”及“经济部主管财团法人诚信经营规范指导原则”相关规定,订定“财团法人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诚信经营规范”,以期同仁于执行协助业者拓展对外贸易之际,将诚信与道德价值落实于工作中。 若发现本会人员有违反诚信经营,包括行贿或收贿、提供或收受不正当利益、侵害知识产权、利益冲突或提供非法政治献金等行为时,可检具相关事证透过检举信箱进行反应及检举。 检举人应检附下列资讯: 一、 检举人之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可联络到检举人之地址、电话、电子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