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一、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 1、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存货人,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由保管人承担违约损害责任。 二、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违约责任: 1、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装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并由此承担给仓储保管人造成的损失。 2、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仓储物的性质交付仓储物,或者超过储存期,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该公司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但经营资格已经取消。同时,有的省份工商局还将被吊销企业法人列入黑名单,三年内在全国都不能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公司不能担任董事、监事、经理。对吊销不服的,可以在处罚决定做出的3天内,书面要求听证,也可以向上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决定的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问:义务人积欠金额达到多少才会被限制出境?如何办理申请解除限制出境? 行政执行法第17条第2项第1款规定:“前项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限制住居,滞欠金额合计未达新台币10万元。但义务人已出境达二次者,不在此限。”故原则上义务人滞欠金额未达新台币10万元不会被限制出境,但义务人已出境达2次者,不在此限
7月20号上午,香港演员任达华在中山出席一个商业活动剪彩时被歹徒捅伤! 行凶歹徒目前已被控制,随后警方通报,经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学专家对嫌疑人进行精神检查和初步医学诊断行凶者存在精神障碍(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俗称“妄想症”)。 那么对于患有妄想症的行凶者,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呢?周兆成律师认为,我国刑法对于患有精神病是一个人的责任能力丧失或者减轻的事由。但是,我国《刑法》对精神病人的责任能力采用三分法
(一) 本活动参加者于参加本活动同时,即表示已充分知悉与同意以下事项:本会得因本活动之需要,依个人资料保护法相关规定,于本活动参加者同意之期间内,以电子档或纸本形式于我国境内搜集、处理、利用其个人资料。但本会于未经本活动参加者之同意下,不得利用本活动参加者之个人资料进行商业行销行为。本活动参加者可自由选择是否提供完整个人资讯,惟若资讯不完整者,将无法参加本活动
您是否要检举本署公务人员涉及贪渎或违纪行为? 若选择“否”将帮您自动导向本署“为民服务信箱”。 (一)以上必填字段未填写,案件无法送出。 (二)案件送出后,系统将发送电子确认信函;未点选确认联结者,将无法收到您的检举案件
▲劳动部表示,若公司关厂歇业,也不会影响劳工申请职灾保险权益。(图/劳保局官网) 劳动部今(19)日表示,劳工申请劳保职业灾害保险给付时,若遇公司关厂歇业,致使无法取得雇主盖章证明文件时,也无需担心,劳工只需要提出申请,劳工保险局将依职权进行查调,不会影响劳工的权益。 近年由于新冠疫情影响,不少公司关厂歇业,也引起劳工担心,若遇到公司受疫情影响倒闭、关厂、歇业等状况,致使无法取得职灾相关手续,该如何是好
2010年,我市律师行业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全市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理念得到加强,行业公信力和社会形象得以提升。但是,仍有个别律师违法违纪执业。根据《宜昌市律师行业举报投诉案件公开曝光暂行办法》,市律协将2010年律师行业投诉的情况在行业内予以通报
【民事法律】定有期限之租赁契约,房客可否提前终止租约? 民法第453条规定:“定有期限之租赁契约,如约定当事人之一方于期限届满前,得终止契约者,其终止契约,应依第450条第3项之规定,先期通知。”,基此,基于契约自由原则,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约定一方有提前终止契约的权利,房客只需依民法第450条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前践行通知之程序,即可提前终止租赁契约。 然而,大部分的争议都是在于双方没有约定一方得提前终止租约的情况,那就表示在没有经过房东同意的情形下,房客是不能单方面要求提前终止租约的
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5.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它信息。 2.本单位还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LED显示屏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