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活动参加者于参加本活动同时,即表示已充分知悉与同意以下事项:本会得因本活动之需要,依个人资料保护法相关规定,于本活动参加者同意之期间内,以电子档或纸本形式于我国境内搜集、处理、利用其个人资料。但本会于未经本活动参加者之同意下,不得利用本活动参加者之个人资料进行商业行销行为。本活动参加者可自由选择是否提供完整个人资讯,惟若资讯不完整者,将无法参加本活动。

(二) 本活动如有任何因电脑、网络、电话、技术或其他不可归责于本会之事由,致本活动参加者所寄出、填写或登录之资料有遗失、错误、无法辨识或毁损等情形,本会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三) 本活动参加者请自行确认所填写或登录之资料均为正确,若因资料不全或错误,致无法通知活动相关讯息或送达奖品者,本会概不负责。

(四) 领奖期限内未完成相关手续或领奖者,视同放弃得奖权利,不接受开立扣缴凭单者,亦同。

(五) 抽奖日期及得奖公告日期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无法抽奖或公告时,本会将于该不可抗力因素消灭后办理抽奖或公告。

(六) 本活动奖品不得要求转换、转让或折换现金。

(七) 本活动奖品悉以实物为准,如遇缺货或不可抗力之因素无法提供时,本会有权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八) 本会非奖品制造者或提供者,且与各该奖品或服务之提供厂商无任何代理或合伙关系。得奖人如因本活动各项奖品或服务发生任何争议,概与本会无涉。

(九) 本会保有取消、终止、修改或暂停本活动相关内容之权利,如有未尽事宜,悉依本会相关规定或解释办理,并得随时补充公告之。

(十) 本活动由杨孝文律师进行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