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法
〔记者詹士弘/云林报导〕云林县元长乡五块村蔡姓村长在立委选举期间,涉嫌为海线某立委候选人现金贿选一案,云林地检署侦结,将蔡姓村长依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行贿罪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出,被告蔡男为云林县元长乡五块村村长,为使云林县第1选举区张姓立法委员候选人得以当选立委,向具有投票权70岁妇女以一票1000元代价行贿,并将贿赂的4000元放在装有张姓立法委员候选人竞选文宣及宣传品的夹链袋内,掷入甲女所在处所之庭院,一共买4票。 云林地检署检察官指挥司法警察,于1月8日至蔡男住处搜索,扣得张姓立法委员候选人文宣品10份、杂记资料2张;于同日7至甲女居处执行搜索,扣得张姓候选人竞选文宣2份、选举公报等物品
本会原订5月召开之第10届第1次会员大会暨理监事改选,因故调整为9月份召开,依规定需重新进行本会年度会籍资料清查工作。 敬请协助确认会员基本资料表内容无误或修正,团体会员如欲改派会员代表,请填写更换会员代表声明书(附件1),与会员基本资料表同时回传至本会,以利作业。 为确保您的会籍有效,敦请于7月20日前赐缴107年常年会费,会费请以汇款方式缴交,汇款后烦请将收据以传真或email 方式回传,本会将于收到贵单位款项后,开立正式收据为凭
本县竹东镇员山里第21届里长王靖文女士因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交付贿络罪,业经最高法院刑事第二庭于109年9月3日判决确定,依地方制度法第82条第3项规定,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补选。 竹东镇员山里第21届里长缺额补选于本(109)年11月28日办理投(开)票,员山里选举人数1853人,投票数938人,投票率为50.62%。 竹东镇员山里第21届里长缺额补选,开票结果1号候选人林宝坤得票数81票,2号候选人詹懿钦得票数410票,3号候选人杨忠贵得票数436票
每到大选前后,就会有各式各样的选举传言,虽然传言的热度反映了大家对公共事务的关心,但也有些传言是出自对选务细节的陌生。 因此,查核中心从过往有关选举、选务的查核报告中,汇整出大家关心的问题,让我们一起充实选务知识,防御不实传言。 Q、什么是监察员?监察员有几位?如何推派? 依据《选举罢免法》规定,每一投开票所至少应置监察员二人,投开票所监察员由候选人或政党平均推荐,若超过推荐名额时,以抽签决定
高检署花莲分署和台东地检署携手跨海查贿,绿岛某乡长候选人的一名桩脚涉嫌现金贿选,今天被带回台东侦讯,检方认为涉及选罢法罪嫌重大,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台东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陈筱茜表示,高等检察署花莲分署检察官蔡英俊、台东地检署检察官罗佾德今天指挥台东县调查站及台东县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侦办绿岛乡长候选人贿选案件,跨海执行搜索某候选人、桩脚住所及其他相关处所,并传唤候选人、郑田姓桩脚及选民共4人到案。 经检察官讯问后,认为郑田姓桩脚涉嫌以每票新台币 500元现金交付贿赂选民,并请其投票支持某绿岛乡长候选人,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证人之虞,当庭逮捕后,向台东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乡长候选人及选民讯后均请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 (2006年)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民国95年1月立法2月公布)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 (民国95年) 法院组织法 (民国95年1月立法2月公布) 石门水库及其集水区整治特别条例 (民国95年) 此页面最后编辑于 2010年8月1日 (星期日) 03:51。 本站的全部文字在创作共用 姓名标示-相同方式分享协议之条款下提供,附加条款亦可能应用。(请参阅使用条款) Wikisource®和维基文库标志是维基媒体基金会的注册商标;维基™是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商标
一、地方自治团体:指依本法实施地方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团体。省政府为行政院派出机关,省为非地方自治团体。 二、自治事项:指地方自治团体依宪法或本法规定,得自为立法并执行,或法律规定应由该团体办理之事务,而负其政策规划及行政执行责任之事项
(八打灵再也16日讯)政治学者黄进发博士指出,政府应实行反跳槽罢免法,把权力交给选民,而并非采取传统的反跳槽法。 他表示,选民对议员跳槽及政党脱离联盟已感到不满,若政府继续采用传统的反跳槽法,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反之将引发更多新的问题。 “我们应该采用反跳槽罢免法,把权力交回给选民,所以如果不管是议员跳槽、脱离政党或遭政党开除,抑或政党脱离联盟、被联盟开除,这都应该让选民决定应不应该举行补选
高雄地检署日前接获高雄市凤山区疑有贿选情资,旋由主任检察官李门骞指派检察官郑益雄侦办,并于民国107年11月20日指挥法务部调查局高雄市调查处、航业调查处高雄调查站、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凤山分局等单位,至高雄市凤山区执行搜索2处,并同步以被告身份传唤某里长候选人、桩脚与选民共5人。 经检察官郑益雄讯问后,发现游姓桩脚涉嫌于107年11月间,以每票新台币500元之代价,向选民买票,要求选民投票支持某里长候选人,而到案之选民亦坦承有收到贿款,并主动缴回犯罪所得1000元,认被告游姓桩脚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投票行贿罪之犯罪嫌疑重大,惟于侦查中已坦承犯行,认无羁押之必要,当庭谕知以5万元交保候传;其余被告检察官讯问后,均请回。
邀请行政院秘书长简太郎、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夏立言、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林中森、内政部次长、法务部次长及外交部次长就“外国政府遣送国人至中国接受侦查或审判案件处理机制及肯亚案后续处理情形”提出专题报告,并备质询,另请国防部、国家安全局派员列席备询。 一、继续并案审查: (一)委员高志鹏等20人拟具“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员李昆泽等17人拟具“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