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地检署日前获知南投县水里乡乡民代表选举现金贿选之情资,特指派李英霆检察官指挥南投县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侦办。

担任水里乡乡民代表后选人桩脚之廖姓女子,于107年11月上旬,交付2千元贿赂给选民,检察官经搜证后,于107年11月13日同步传唤选民、证人及廖姓女子,并扣得选民缴回之贿款2千元。本件经李英霆检察官讯问后,认廖姓女子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之投票行贿罪嫌,后续并扩大侦办中。

买票既违法又败坏选风,更埋下选后贪污之种子,杜绝金钱及暴力介入选举,才能选贤与能。选举日近,本署查贿脚步更紧密,力求创造干净选举环境,以维全民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