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张贴者:2014年11月12日 下午4:59和记 [ 已更新 2014年11月12日 下午5:00 ] 财政部赋税署近日查获某以减肥为主要医疗项目之诊所99及100年度漏报业务收入,该诊所负责人漏报执行业务所得521万余元及415万余元,业经移请管辖稽征机关依法补税并处罚。 财政部赋税署指出,医疗诊所之执行业务收入分为全民健保给付收入及就医者自费收入,其中健保给付收入系由健保署核拨并将资料通报税捐稽征机关,该部分诊所均能诚实申报收入;自费收入部分因多为现金交易,且业者多未依规定记账,收入之掌握较为困难,致诊所常有短漏报自费收入情形。该署稽核单位运用方法、相关资料及资金之流向等,查得该诊所99及100年度分别漏报执行业务收入868万余元及692万余元,经减除必要费用后,核定其负责人漏报执行业务所得521万余元及415万余元,除依税法规定补税外,并处以2倍以下之罚锾
北极星环保网讯: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得悉,《_______环境护卫税法》已经发布。其核心内容如下: 1、《_______环境护卫税法》已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在_______领域和_______管辖的其他海域,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消费运营者为环境护卫税的纳税人,应当根据本法规定缴纳环境护卫税
[个人所得税] 疑难问题: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1994年5月13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第二条第八款明确: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而2013年2月3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6号)文件中曾明确:“14.加强个人所得税调节。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相关专题:贷款服务 深化增值税改革专题(2019) 对于诸如房地产开发等资金密集型行业而言贷款利息进项抵扣一直是行业痛点与强烈呼吁,如贷款利息进项可以抵扣,诸如资金归集、往来不计息的税收实务难题将得到化解,但从《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来看,贷款利息进项抵扣基本被宣判死刑,因为《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不仅明确规定“购进贷款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更要命的是《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明确了贷款的主要上游“存款利息收入”“视为非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增值税是个链条,环环相扣,如果上游不征税,下游进项抵扣将没有任何税法原理的依据,除非是国家愿意“让利”。如果你是立法者,在广大人民群众(存款最重要主体)和企业(贷款最重要主体)之间,你会选择减损哪方的利益?不管从涉及面还是征收阻力及难易度来说,《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的选择合情合理,贷款利息进项抵扣基本宣告没戏。
摘 要 纳税筹划,是企业与国家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博弈的过程。纳税方理性抉择,规划好结果,是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的有效手段。本文主要讨论怎样进行纳税筹划及纳税筹划的意义和目的
注解: 本文讨论了印度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加密货币税收和法律监管的特点。 监管监管的研究和印度共和国法律学者在监管加密货币营业额方面的立场的研究,以及俄罗斯联邦加密货币营业额监管监管的经验。 作为研究的结果,作者确定了俄罗斯联邦加密货币税收法律监管方面的差距,与印度共和国的法律监管相比
被继承人死亡前2年内赠与配偶土地,其配偶先亡者,免并入遗产课税。 王先生来电询问,父亲于109年2月赠与土地给母亲,后来母亲109年10月过世,父亲也在今(110)年8月过世,现在要办理父亲的遗产税申报,此笔父亲在死亡前2年内赠与母亲之土地,是否要并入申报?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说明: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5条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前2年内赠与配偶、民法第1138条及第1140条规定之各顺序继承人及其配偶之财产,应列入遗产课税。但是如被继承人与受赠人间之亲属或配偶关系,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已消灭者,该项赠与之财产,免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5条核课遗产税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核心业务领域具备行业领先优势。 承袭海派文化的锦天城,不断汇集法律行业的中坚力量与优秀青年。从2018年的近2300名律师,到2019年的超2800名律师,再到如今的3300余名律师,拥有充足人才储备的锦天城不断完成律师规模上的突破
在广大股东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农商银行”)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以深化改革、转型升级为动力,以推动“一体两翼”发展模式为导向,以为股东创造价值为保证,依法经营,从严治行,2014年度各项业务实现了逆势发展,全年经营效益稳中有进,改革发展成效明显。《2014年利润分配及股金分红方案》业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决定进行2014年度股金分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红对象:2014年12月31日登记于清远农商银行股东名册的股东。 二、分红率及分红方式:依据股金分红相关政策,每股分红率为20%(含税),采用派发现金方式,派发现金将直接转入股东相应分红账户
外商投资企业非诉讼法律服务(以下简称外企非诉法律服务)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对外开放,大量外商在中国进行投资和贸易活动,引发我国涉外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非诉讼法律服务是与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的,目前,我国一些外企非诉法律服务已很成熟,一些正在逐步发展、完善,还有更多的服务业务尚待开发。外商投资律师作为一名曾在外商投资服务领域工作过多年的律师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谈谈对外企非诉法律服务的感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