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拨
职责: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校内薪酬分配方案,工资、津贴、补贴及公积金等调整及发放,办理离退休手续,调整和兑现离退休待遇,学院及其他相关单位绩效工资核拨和结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社保关系的日常管理和政策咨询,独生子女父母补助的审核与发放等。 3. 负责办理离退休手续,调整和兑现离退休待遇; 4. 负责学院及其他相关单位奖励绩效津贴核拨和结算; 5. 负责教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日常管理工作; 6. 负责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劳务费、加班费等的审批工作; 7. 负责教职工的病事假、产假、丧假、婚假等的请假、销假工作;负责探亲假路费的审核工作; 8. 负责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聘任工作; 9. 负责教育部及各部门的劳资报表统计填报工作。
三、因应高龄化社会,扩大提供无障碍服务,让计程车能协助更多的社会服务工作。 一、104年底营运车辆数140辆,已达目标值130辆;另105年底营运车辆数181辆,已达目标值160辆。 二、105年无障碍计程车营运奖励金计有110位驾驶申请,经初步审核有93位驾驶符合载运行动不便者每月15趟次资格,经函本府警察局及各区监理所查询驾驶资格,计有75位驾驶合格,已完成核拨105年度营运奖励金
用爱与关怀,鼓励优秀清寒学子于逆境中向学成长。 “丽宝福容奖助学金”原由鼎赞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依据“淡水渔人码头休闲专用区观光旅馆暨艺术大街计划案兴建营运契约”之相关规定,委由丽宝文化艺术基金会执行奖助学金管理、审查及核拨工作。 “丽宝福容奖助学金”鼓励新北市淡水区在逆境中奋发向上且乐观进取之身心障碍或弱势家庭的学生
1月3日下午,学校六届一次教代会第二次专题会议在行政楼B301会议室顺利举行第六届教代会正式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史健勇同志主持。 校党委书记李江同志发表讲话
三、因应高龄化社会,扩大提供无障碍服务,让计程车能协助更多的社会服务工作。 一、104年底营运车辆数140辆,已达目标值130辆;另105年底营运车辆数181辆,已达目标值160辆。 二、105年无障碍计程车营运奖励金计有110位驾驶申请,经初步审核有93位驾驶符合载运行动不便者每月15趟次资格,经函本府警察局及各区监理所查询驾驶资格,计有75位驾驶合格,已完成核拨105年度营运奖励金
第一条 为解决省直易地调动厅局(含副厅级,下同)级干部在沈临时住房问题,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直机关(含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沈工作,且在沈无住房的易地调动厅局级干部。 第三条 参照省直厅局级干部住房面积标准和在沈租房市场价格,确定省直易地调动厅局级干部租房标准为每年4万元(含税费),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本人就近就便自行租赁
一、依据农业保险法及香蕉收入保险试办及保险费补助办法规定办理。 二、旨揭保险商品本县试办区域为莿桐乡、林内乡、虎尾镇、斗六市、斗南镇及古坑乡,有关本府及农粮署保险费补助申请,请该试办辖区农会(承保农会)依香蕉收入保险试办及保险费补助办法规定,于受理农民投保及保险费补助申请时,办理个案初审,经初审符合保险费补助规定者,仅收取农民应负担之部分保险费(扣除农委会农粮署及本府补助),于投保期间结束后完成核保,并造册连同农民国民身份证正反面影本、要保书 (含相关核保文件影本) 、保险单副本及缴费证明送本府,由本府核转农粮署办理审核;倘经承保农会初审不符保险费补助规定者,则收取农民全额保险费,后续若经农粮署审核符合保险费补助规定者,本府依农粮署核定面积,由承保农会检附领款收据及印领清册送本府核拨补助款。 三、请协助广为宣导并转知112年度有意愿投保且种植于试办区域之蕉农,可至莿桐乡农会、林内乡农会、虎尾镇农会、斗六市农会、斗南镇农会及古坑乡农会申办,以保障农民收入,降低生产风险
一、依据107年12月21日台教文(三)字第1070208645B号令修正发布教育部鼓励国内大专校院选送学生出国研修或国外专业实习补助要点办理。 二、108年学海筑梦及新南向学海筑梦计划第二次甄选,相关作业时程如下: (一)108年9月1日以前:各校上传校内甄选办法。 (二)108年9月30日以前:各校提出申请补助计划书
广州外国语学校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全日制寄宿制完全中学,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是1962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办的全国首批七所外国语学校之一。2010年1月12日,学校一期建设正式竣工启用,首期初、高中招生规模为1800名学生,现已有初一、初二、初三和高一、高二五个年级,其中包括AP国际课程班和即将开设的中美“2+1”国际高中课程班。复办以来,在博雅教育理念引领下,学校构建以“博学、雅正、融和”为核心价值观的学校文化体系,积极探索雅的德育模式,加强文理各学科建设,构建主动、互动、灵动的教学模式,在开足开好完全中学所有基础科目,彰显文、理科基础学科优势的同时,强化外语教学,积极探索国际化办学新思路
第二条 附二院(筹)征地资金管理由学院财务按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三条 附二院(筹)征地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合理、有效的管理和使用好附二院(筹)征地资金,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 附二院(筹)征地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的原则:附二院(筹)征地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附二院(筹)征地及征地所涉项目,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必须专款专用、专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