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于检查评估内部控制之有效性及衡量营运之效果及效、财务报导之可靠性及相关法令之遵循,适时提供改善建议,以确保各项制度得以持续有效实施。

内部稽核组织图:

内部稽核部门含主管共2名(稽核主管1名稽核1名),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必须经董事会过半数之同意为之。

分为定期及临时二类,定期性稽核,由稽核人员依计划执行;临时性稽核,依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之指示办理。

稽核职掌:

本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及内部稽核制度的制定、增修与执行。

本公司及子公司内部稽核实施细则之建立、修订与执行。

依据“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相关条文办理作业。

列席董事会报告稽核计划执行情形。

依据订定查核计划,作成稽核报告,并检附相关文件,呈报所见缺失及改善建议,并持续追踪改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