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民刑事诉讼案件下级法院之判决,当事人不得声明不服而提出不服之声明,或未提出不服之声明而上级法院误予废弃或撤销发回更审者,该项上级法院之判决及发回更审后之判决,均属重大违背法令,固不生效力,惟既具有判决之形式,得分别依上诉、再审、非常上诉及其他法定程序办理。 当事人对于民刑事案件下级法院之判决,不得声明不服而提出不服之声明。上级法院依民事诉讼法第四百四十四条或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五条之规定,原应予以驳回而竟误将下级法院之判决予以废弃或撤销发回更审;又当事人对于下级法院之判决并未提出不服之声明而上级法院误予废弃或撤销发回更审者,该项上级法院判决及发回更审后之判决均属重大违背法令,固不生效力,惟既具有判决之形式,未确定者得依上诉程序办理,已确定者得分别依再审、非常上诉及其他法定程序办理之
原告陆虹诉被告罗隽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罗隽宇,男,2000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13民初15212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判决如下:被告罗隽宇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陆虹清偿借款本金65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因不服判决,张玉环提出上诉。1995年3月30日,江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1年11月7日,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作出了和原一审判决相同结果的判决
(新山13日讯)8少年夜骑遇车祸案,随着控方上诉得值,新山高庭今日推翻女司机沈可婷无罪释放的判决,改判表面罪名成立。上述判决也意味着女司机将面对司法裁决。 新山第二高等法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宣读判决时指出,案件审讯过程出现错误,被告在审讯过程中表示自己在事发当时并没有看到一群骑着蚊型脚车的少年,辩方无法对指控提出合理的怀疑
依据司法院于民国108年1月4日修正、同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组织法”第57条之1,“最高法院于中华民国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七日本法修正施行前依法选编之判例,若无裁判全文可资查考者,应停止适用。未经前项规定停止适用之判例,其效力与未经选编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最高法院判例全文汇编-民国39年~94年刑事部分(69~94年)第 768- 依刑事诉讼法第四百二十条第一项第六款规定,因发见确实之新证据而为 受判决人之利益,声请再审者,以该判决系实体上为有罪且已确定者为限
新华社西宁5月8日电(记者 张大川)记者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获悉,青海首例判决被告支付惩罚性赔偿金的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二审宣判,被告人马某某被判支付10倍惩罚性赔偿金。 近期,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一起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作出二审判决,被告人马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同时,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判决马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贵德县县级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支付10倍惩罚性赔偿金1377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