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110年7月5日台教国署学字第1100082951号函及卫生福利部110年6月29日卫授食字第1101301761号函办理。
二、 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近年接获多起民众自行采摘不明菇类,烹煮食用后出现呕吐、腹泻及手麻等天然毒食品中毒之症状。
三、 该署已制作“姑婆芋宣导单张”、“绿褶菇宣导单张”及“吃河豚风险大-台湾常见有毒河豚(鲀)图鉴手册”,可于该部食药署网站>业务专区>食品>餐饮卫生>防治食品中毒专区>提升防治食品中毒知能专区([URL]“防治食品中毒宣导单张”或/“历年食品中毒发生与防治年报”之项目下载,请惠予协助周知宣导,不随意捕捉、采摘及食用来路不明之动植物,以预防天然毒食品中毒发生,确保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