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修正“输入规定‘508’货品分类号列表,如属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应依照‘食品及相关产品输入查验办法’规定,向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申请办理食品输入查验”草案。 发布单位:食品组

发文机关:卫生福利部 函类别:公告 发文日期:110年3月2日 发文字号:卫授食字第1101300395号 附件:“输入规定‘508’货品分类号列表”、“输入规定‘508’货品分类号列表增修订摘要表”各1份 主旨:预告修正“输入规定‘508’货品分类号列表,如属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应依照‘食品及相关产品输入查验办法’规定,向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申请办理食品输入查验”草案。 依据: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项准用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项。 公告事项: 一、修正机关:卫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三十条。 三、“输入规定‘508’货品分类号列表”修正草案及“输入规定‘508’货品分类号列表增修订摘要表”如附件,输入本部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十八条准用之单方食品添加物(香料除外),应检附本部核发之食品添加物许可证影本。本案另载于行政院公报资讯网、本部网站“卫生福利法规检索系统”下“法规草案”网页、本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网站“公告资讯”下“本署公告”网页及国家发展委员会“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众开讲”网页 ([URL]。 四、对于本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修正意见者,请于本公告刊登公报之隔日起60日内,至前揭“卫生福利法规检索系统”或“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众开讲”网页陈述意见或洽询: (一)承办单位: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 (三)电话:02-2787-7383 (四)传真:02-2787-1062 (五)电子邮件:hades@fda.gov.tw 资料来源:F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