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海啸期间,民间经济景气不见理想,劳委会为鼓励遭减薪或强制无薪休假的劳工朋友再为充电,编列经费提供民间公司声请,劳工朋友于无薪假期间可透过公司安排接受职训中心的课程训练,为自身工作能力再为加值。

部分公司误用政府美意,实际上并未有减薪或放无薪假情事,反而制作伪造的“充电加值计划”训练纪录表、劳资协议书等文件,再向职训中心声请补助借此得利;本案经本署检察官侦办后,依涉案情节及前科考量,就本案多数人等作出缓起诉处分,除避免司法资源多耗、民众讼累外,也希望借由谕知之法治教育课程,让涉案的劳工朋友能真正加值,对求职或参加职训补助计划能有更明确的了解,确保自身劳动权益。

本署于101年8月17日邀请劳委会南区职训中心的尹玲璐、林芝勤老师,担任法治教育的讲座,为涉案的劳工朋友们讲解相关的劳工保障权益,并提醒帮助雇主伪造训练记录,除可依情节轻重,于一至两年不得参加职训局各项职训计划外,也可能触犯刑法上伪造文书罪、诈欺罪等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