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
根据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根据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等有关规定,对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磷酸铁锂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年产40000吨磷酸铁锂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22亿元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年产20000吨磷酸铁锂项目计划投资12亿元,二期建设20000吨磷酸铁锂项目,计划投资10亿元。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实现年产40000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核心提示:欢迎投稿《高等学校化学学报》 2016年1月1日起的施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将环境影响后评价定义为: 环境影响后评价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对其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方法与制度。 “环境影响后评价”即在建设活动正式实施或者运行之后,在前期的环评工作基础上,以项目正式实施运行之后的具体实际状况为依托,结合企业的运行管理经验,分析企业或项目投入使用后污染物产生节点和污染源强,回顾其工程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变化情况,跟踪、诊断、验证、分析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或工程实施前后污染物排放及周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的评价,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补救方案、措施[1]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及国家有关规定,湖南中环领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对该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2。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纸质报告书:公众可到湖南振宏冶金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或湖南中环领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场索取,或联系邮寄
我公司拟在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辛兴镇工业园路7号建设“根源集团辛兴生物技术科创园暨微生物制品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特于2021年10月委托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拟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文链接: 公众参与说明链接: 根源集团辛兴生物技术科创园暨微生物制品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 诸城同顺胶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高性能造纸助剂、1000吨电子级丙二酸项目(二期)
常州市科阳塑料制品厂委托常州新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常州市科阳塑料制品厂年产10万套电动车尾箱、190万套农用机械配件扩建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常州市科阳塑料制品厂委托常州新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常州市科阳塑料制品厂年产10万套电动车尾箱、190万套农用机械配件扩建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评报告表已经编制完成,即将报审。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听取所在地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环评报告表全本予以公示。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中相关要求,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式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对其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方法与制度。 第三条 下列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形的,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一)水利、水电、采掘、港口、铁路行业中实际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大,且主要环境影响在项目建成运行一定时期后逐步显现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行业中穿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二)冶金、石化和化工行业中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地点敏感,且持续排放重金属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三)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其他建设项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新建绵阳至遂宁至内江铁路绵阳至遂宁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新建绵阳至遂宁至内江铁路绵阳至遂宁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报告书存放于建设单位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火炬北路26号(绵遂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公司生产有些变化,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环保批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司搬迁到新地址,是否需要重新做环评?
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将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此办法的顺利实施,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了相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细化环评机构从业要求,进一步规范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同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妥善处理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此次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6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委托武汉百咨惠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黄冈鲁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吨2-羟基吡啶-N-氧化物及30吨8-氯辛酸乙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公开下列信息以征求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黄冈市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冈鲁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门卫室。 3.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3km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和其它组织,包括但不限于破港村、张家铺村、扬鹰岭等地区的居民、村委会、工业园企业等
绵阳富乐国兴科技有限公司“柏林镇秸秆纤维丝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信息公示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要求 ,现将绵阳富乐国兴科技有限公司《秸秆纤维丝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绵阳富乐国兴科技有限公司“石板镇秸秆纤维丝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信息公示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中的相关要求 ,现将绵阳富乐国兴科技有限公司《秸秆纤维丝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平武县光大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武县水观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根据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相关要求 ,对平武县光大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 江油市2017年东兴乡 、彰明镇
常州市晋美冲压件厂委托常州新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年产800吨金属制品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评报告表已经编制完成,即将报审。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听取所在地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环评报告表全本予以公示。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中相关要求,现将常州市晋美冲压件厂年产800吨金属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式如下: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拟作出北海瑞派爱诺宠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02-27) 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拟作出年产微型散热风扇7000万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09-15) 北海市电建渔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2022-09-15) 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拟作出手机FPC天线及配套产品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08-29) 北海市银海区海水养殖区C5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2022-07-06) 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拟作出110千伏银东送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06-15) 北海侨港客运码头1号锚地(一期)疏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2022-06-07) 北海市银海区海水养殖C5区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2022-05-09) 北海侨港客运码头1号锚地(一期)疏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2021-12-06)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2021-01-29) 北海市海景大道南段(白虎头至大冠沙)道路工程之冯家江大桥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2020-02-25) 北海市海景大道南段(白虎头至大冠沙)道路工程之冯家江大桥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2020-01-16)
新萄京3522cc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酸药物及mRNA疫苗研发及中试平台建设项目”原名称为 “核酸药物及mRNA疫苗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于2021年10月28日在新萄京3522cc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编制过程中,因建设内容同项目名称不符,建设单位对项目名称进行了变更,名称变更前后拟建设内容无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其公示内容如下: 公众将从国家生态环境部或网络链接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填写好之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自送、电话联系建设单位上门取件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现代化养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概况:该项目在原养殖场区内进行改造,无需新征地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244号和浙江省人事厅、省环境保护局浙人专〔2004〕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商省环境保护局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管理。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市人事部门和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共同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根据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威尼斯欢乐娱人城1099承担神木鼎汇燃气有限公司斜塔增压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编制完成,从即日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报告表内容向公众公开(详见附件),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神木鼎汇燃气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神柳路成泰三楼;邮编:719300;联系人:赵锋;电话:13020829996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威尼斯欢乐娱人城1099;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18号中交财富中心T3座5层;邮编:050000;联系人:张工;电话:0311-83033190;电子邮箱:hbqzdesyb@163.com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我局将2017年12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2017年12月6日-2017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市环保局接受反映2017年12月6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环评信息发布。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上海临港综合区先行区规划面积7.1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川朴路、南至北护城河、西至两港大道、北至三三公路
发布时间:2022-10-17浏览次数: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威尼斯欢乐娱人城1099承担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分公司新建勘探井项目(神府区块FG-T38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编制完成,从即日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报告表内容向公众公开(详见附件),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分公司;地址:神木市新村金澜小区写字楼;邮编:719300;联系人:冷炎;电话:15364742466 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威尼斯欢乐娱人城1099;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18号中交财富中心T3座5层;邮编:050000;联系人:郭工;电话:0311-83033190;电子邮箱:hbqzdesyb@163.com
环评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称,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区域开发计划和国家政策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后果)进行的系统性识别、预测和评估
环评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称,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止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区域开发计划和国家政策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后果)进行的系统性识别、预测和评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广义指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包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包括对环境的有利影响)进行分析、论证的全过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采取的防治措施和对策。狭义指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在兴建前即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其选址、设计、 施工等过程,特别是运营和生产阶段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为项目选址、设计及建成投产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2020年6月,我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五家渠新发展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亿米滴灌带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已在环评爱好者论坛网站及五家渠政务网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20年9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了编制的《五家渠新发展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亿米滴灌带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五家渠新发展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亿米滴灌带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与本工程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月2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环境影响类)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3日(7天)。 关于广东能源友好五一农场光伏复合项目(升压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zip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湛江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部令第37号,2015年12月10日)第十条公众参与规定,参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相关要求,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需要进行环境影响公示,公众参与遵循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 建设内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400万~700万t/a产能释放项目于2012年2月取得环境保护部环评批复,2016年12月常村煤矿 400万~700万t/a产能释放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部竣工环保验收。常村煤矿800万吨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生产设施利用现有工业场地、风井场地、瓦斯抽放等
/portal.php?mod=view&aid=32815 修改为以下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福建省诚信在线客服微信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福建省朝瑞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现委托环评单位对福建省朝瑞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新建钢结构生产年加工6千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钢结构生产年加工6千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福安市甘棠镇北部104国道东侧F地块,项目总占地面积17500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建成后年加工钢结构6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