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
2020年8月29日是我国第17个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同时也拉开了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的帷幕。国家版图是一个国家行使主权和管辖权的疆域,也指反映国家疆域的地图,体现了国家主权意志和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外交立场,同国旗、国徽、国歌一样,是国家的象征。熟悉国家版图构成,自觉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2月27日,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在市会议中心顺利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市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重点任务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漯河市电化教育仪器馆(漯河市基础教育信息资源中心) 职能介绍: 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档案、保卫、应急、双拥、绿化、卫生单位创建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和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起草教育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督办督查等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协调市直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 职能介绍: 承担市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及本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局管干部和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直属教育系统的群团工作。 职能介绍: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岗位设置和工资福利等相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工作;规划、指导和落实教育行政干部及所属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任职培训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承担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经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批复,国家税务总局烟台保税港区税务局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烟台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其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相应更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烟台保税港区税务局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烟台综合保税区税务局,于即日起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烟台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公章和涉税费业务专用章,办公地址仍为烟台市芝罘区汇宾路7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烟台综合保税区税务局继续履行原国家税务总局烟台保税港区税务局行政职能,原有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效力不变
项目简介:中山市是我国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的故乡,是全国唯一以伟人名字命名的城市。 2005年,中山成为广东省第一批教育强市,2007年全市24个镇区全部成为省教育强镇(区)。现有中小学324所(含技校),在校生44.2万人;幼儿园454所,在园幼儿11.1万人
5月25日,大兴安岭地区编委办以周例会形式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会议,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办党员干部要把握“三严三实”内涵,争做“三严三实”表率。要做到严以修身、坚定信念,严以用权、规范规矩,严以律己、慎欲慎行,谋事要实、一切从实际出发,创业要实、真抓实干,做人要实、公道正派
股票市场是一个零和博弈的市场,有人从中获利,就自然有人相对亏损。要想从一名股市新人,成长为一名能够长期稳定保持盈利的股市行家是相当不易的。为此,我们需要多思考、多学习,在学习中掌握理论,在实践中感悟市场
负责行政综合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对局机关和全市统计系统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承担政务信息、文秘、机要保密、**、公务接待、重要会议与活动组织和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组织、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宣传、工资、内部绩效考核、机关考勤管理,承办协助区县(市)管理统计局长、副局长的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中央统计事业经费的管理,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 负责政策法规监督工作;组织宣传和贯彻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监督统计法律法规执行、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办理统计行政复议案件、应诉和其他法律事务;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统计普法等有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编制和修订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牵头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各类证明(盖章)材料,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办事指南和示范格式文本等工作;牵头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政务窗口的综合管理,负责进驻政务窗口项目的受理、综合协调督办督促办理、结果回复。 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咨询建议;指导全市统计分析研究工作;负责统计新闻发布和统计新闻、统计成果宣传工作;负责统计年鉴、统计提要和经济指标月度资料编辑的有关工作;统一管理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组织相关绩效评估
1、办理部门:综合科(区政务大厅质监局窗口) (1)经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 (2)经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各类企业。 (3)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机构
今年以来,路南区委编办对教育事业发展高度关注、倾力支持,始终坚持“总量控制、盘活存量、动态调整、有增有减”原则,积极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着力破解影响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路南区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一是积极调查研究,确保编制使用精准。区委编办组织全区中小学填报《教师编制调查统计表》、《编外聘用人员情况统计表》等表格,全面摸清路南区中小学学生规模、班级数额、在校学生数、教师编制数,并依据学科结构、班额数量、城乡差别、教师负荷等因素,对教育领域用编计划执行、编制调配使用、人员进出等情况进行系统分析,重新核定编制,编制用编计划,切实提高编制使用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