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244号和浙江省人事厅、省环境保护局浙人专〔2004〕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商省环境保护局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管理。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市人事部门和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共同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近几年,经济师渐渐进入大众的视野,随着国家的政策支持推广,每年报考人员逐年递增,因此经济师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认可,所以不少想要报考的小伙伴咨询,经济师是什么、报考条件是什么、考取后有什么好处呢?自己是不是也该加入考证大军,如果你也有此疑问就赶紧来了解一下。 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是国家对各行业从事经济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的鉴定,想要获得经济师职称首先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全国考试。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及其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1996年8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从199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建设部建筑监理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一)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和监督管理工作
1996年,依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样本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样本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国家开始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1998年1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并于当年在全国首次实施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试题,组织或授权实施各项考务工作
根据人事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印发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5]72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将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受中国地震局的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将承担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的部分考务工作。考务工作的具体职责分工,由中国地震局有关单位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协商确定。 二、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首次考试日期定为2007年11月10日、11日
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考试设4个科目,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国土环境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44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和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共同负责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造价工程师是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1996年,依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号),国家开始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1998年1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并于当年在全国首次实施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精神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44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06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报名条件按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一)。 西安地区的考生,由单位审查后直接到省环保局办理报名手续;其他市、区的考生,由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汇总后到省环保局办理报名手续。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西侧10层10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精神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44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06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报名条件按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一)。 西安地区的考生,由单位审查后直接到省环保局办理报名手续;其他市、区的考生,由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汇总后到省环保局办理报名手续。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西侧10层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