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事局、环保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3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省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5月12日―13日举行。
报名时间为2007年3月6日―9日。
报名地点: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处(南昌市二七北路98号中国江西人才市场三楼)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