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
水亭畲族乡水亭村2022-6-1加油加汽站用地 地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022〕 71 号),已于2022 年9月16日——10月18日,在水亭畲族乡人民政府及水亭村公告栏进行了张贴,现将经最终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022〕71 号予以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兰政办发〔2021〕19号)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昨天,省政府网站发布了今年12月1日将实施的《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今后,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当按期交地。 据悉,被征地农民年龄不同,参加社保方式也有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兰政办发〔2021〕19号)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本文摘要: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国土部耕地维护司司长严之尧近日回应,下一步将积极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目的在于使征地范围获得合理的增大、土地征税程序更为规范、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获得有效地提升,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协商同步增长。 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国土部耕地维护司司长严之尧近日回应,下一步将积极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目的在于使征地范围获得合理的增大、土地征税程序更为规范、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获得有效地提升,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协商同步增长。明确而言,一是界定征地范围、具体操作程序,以增大征地范围;二是严苛征地程序,还包括创建制订征地补偿和移往方案的制度、创建征地审批前协商制度等;三是完备合理、规范、多元的保障机制,还包括完备征地补偿办法、探寻多种移往途径、规范农民住房的补偿方式、完善完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四是研究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还包括合理调整提升补偿标准,规范土地增值收益的用途,如将一定比例土地增值收益用作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低收入培训开支等,并创建税费调节机制
本选题试图通过考察征地制度的实际运作过程揭示当前征地补偿关系的社会实质,以及补偿实现的限制性因素。本选题纵向考察了征地制度的变化过程。民国时期的征地个案不仅为理解建国后的征地制度变迁提供了一个历史参照框架,也显示出在中国民族国家建设过程中始终面临着程序治理如何施行、规范如何可能的问题
因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工程(泰顺段)建设需要,拟征收戬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9.2923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三魁镇戬州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三魁镇人民政府(泰顺县三魁镇魁中路9号)提出书面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兰政办发〔2021〕19号)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因莲都区雅溪镇2022(2)号地块(雅溪镇潘百村萤石选矿生产线)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雅溪镇潘百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3029公顷(49.5435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以村委会为单位到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因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工程(泰顺段)建设需要,拟征收下武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569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三魁镇下武垟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三魁镇人民政府(泰顺县三魁镇魁中路9号)提出书面申请
5月22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委)书记、局长雷木嫩主持召开芒市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听证会。就拟废止《潞西市贯彻〈德宏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实施办法》和施行《芒市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实施细则(草案)》《芒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实施方案(草案)》举行听证。市直相关部门代表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律工作者参加了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19]468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康家村(村队组);征收农用地19608.1平方米、建设用地 0平方米、未利用地 20.8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19628.9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7)》(沪规土资综规[2017]321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五、征地范围内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举办企业)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因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泰顺段安置用地(三魁镇)建设需要,拟征收薛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1459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三魁镇薛外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三魁镇人民政府(泰顺县三魁镇魁中路9号)提出书面申请
在实践中,政府征地的现象很常见。那么,政府征地程序的最新规定有哪些?政府作为征地单位需要遵守哪些征地的规定?征地的程序有哪些规定?政府在作为征地单位时,怎么才能确保征地程序的合法?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在国家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出台前,为有效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施行过渡期征地报批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0年1月1日以后报省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建设项目,要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精神和要求,在国家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出台前,由自然资源厅明确受理报批事宜。报国务院审批用地的建设项目,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后,再明确衔接要求和受理报批事宜
一、征地单位未经法院自己强拆合法吗? 征地单位未经法院自己强拆是不合法的。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根据2010年11月30日《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规范征收土地公告工作,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11月0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113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徐泾镇沪青平公路南侧B-1A-3地块(原B-1-3))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68.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20.2平方米、建设用地92.6平方米、未利用地55.4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徐泾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某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48亿元,其中征地拆迁概算为4.3亿元。某高速公路按总承包管理模式建设,项目法人对于征地拆迁的主要做法是: 1.为控制征地拆迁投资,与总承包部签订征地拆迁工作协议,对征地拆迁费用实行概算总包干,实际发生的征地拆迁费用超过总包干费用部分,由总承包部负责。但是如征地拆迁有批复的调整概算,则以批复后的调整概算为准
昨天,省政府网站发布了今年12月1日将实施的《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今后,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当按期交地。 据悉,被征地农民年龄不同,参加社保方式也有区别
土地征收是需要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而展开的,因此拆迁方的拆迁行为规范必不可少,在各地的土地征收现场经常会看到各种问题频发,因而解决困惑是当前最大的要务,今天,特邀到秉承着实践正义,弘扬法律的信念立志于改变拆迁现状,解决现阶段“因拆致穷”的局面,帮助很多的被拆迁朋友踏上了“拆富”新里程的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为大家分析土地征收中的必要流程: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
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宁陕县2022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22〕787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法规,县政府决定依法征收宁陕县城关镇八亩村4.1659公顷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宁陕县城关镇八亩村碾盘。四至详见勘测定界图
你市《关于盐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019 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运政呈土字(2019)17 号)收悉,业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盐湖区将集休农用地 29. 1050 公顷(其中耕地 7:6292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建设用地涉及北相镇杨包村等 3 个村土地,具体位置以你市人民政府上报资料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兰政办发〔2021〕19号)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第二条 附二院(筹)征地资金管理由学院财务按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三条 附二院(筹)征地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合理、有效的管理和使用好附二院(筹)征地资金,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 附二院(筹)征地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的原则:附二院(筹)征地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附二院(筹)征地及征地所涉项目,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必须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丽水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经三路) 因经三路(绕城西路-纬一路)道路工程项目的需要,拟征收联城街道金周村集体所有土地0.6412公顷(9.62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以村委会为单位向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昨天,省政府网站发布了今年12月1日将实施的《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今后,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当按期交地。 据悉,被征地农民年龄不同,参加社保方式也有区别
在实践中,政府征地的现象很常见。那么,政府征地程序的最新规定有哪些?政府作为征地单位需要遵守哪些征地的规定?征地的程序有哪些规定?政府在作为征地单位时,怎么才能确保征地程序的合法?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剑阁县2021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2〕285号)批准,需征收剑阁县普安镇光荣社区集体土地9.6603公顷,国有土地0.0524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批准时间:2022年3月8日。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作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以及原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布执行广元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函》(广国土资函〔2014〕32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灵秀镇港塘村,宝盖镇前坑村、塘边村、前园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石狮市2022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我市集体所有土地5.236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水浇地0.0004公顷、园地0.0114公顷、草地0.0225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718公顷。 根据我市征地补偿标准,本批次征地共涉及1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为不分地类,按5万元/亩的标准计算,并实行交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