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 立法会十一题:暂停支付退休金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二日)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及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王永平的书面答复: 问题: 已获批予退休金的公务员或司法人员如再度受聘担任 公职,或受聘于补助机构服务,当局通常在其担任有关职务期间暂停发放他们每月的退休金。然而,行政长官可行使酌情权,容许他们在有关期间继续领取退休金。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 行政长官在决定是否行使酌情权前通常会考虑的因素; (二) 过去三年,行政长官行使酌情权的个案数目、 每宗个案涉及的退休人员姓名、其担任的公职/职位及获批准继续领取退休金的原因;及 (三) 鉴于有评论指有关人员在担任有关职务期间继续领取退休金属于收取双重福利及滥用公帑,当局会否 考虑修订法例,以取消或收紧关于行政长官行使酌情权的条文;若会,提出修订的时间表;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女士: 刘议员的提问,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