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是一位标准的公务人员,育有二个子女,太太则是一般的家庭主妇,在家相夫教子。两个小孩目前都还在念书,还没有独立工作的能力。黄先生虽已年过半百,但每个人的人生中总有一个梦想等著去实现,就在几年前景气还不错的时侯,有朋友找他一起投资一家店,原本就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开创出属于自己事业的他,便把自己多年来辛苦存下的一些钱全部投资在这家店里。

但是,要经营一家店并非只要一小笔资金就可以成功。在创业过程中,若资金周转有困难,黄先生更义不容辞的想办法筹措资金来支援这家店的经营。然而,这些追加的资金却是黄先生用自己的信用向银行贷款而来的。

虽然,黄先生在公家机关上班,所以银行给的方案利息也比较低,但是一笔一笔贷款的累积,也让黄先生背负了200多万的负债。现在,他也只能每个月固定缴钱还给银行。不过,针对这庞大的债务,黄先生提出了一项疑问:身为公务人员的他在退休时可以领取一笔退休金,但是未来若缴款有困难,那退休金是否会被银行做扣押?若是会,那他还有什么更好处理方法?

专家解析:

如依现行的法令来看,公务人员退休法第十四条规定:“请领退休金之权利,不得扣押、让与或供担保。”

强制执行法第十二条则规定:“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于执行法院强制执行之命令,或对于执行法官、书记官、执达员实施强制执行之方法,强制执行时应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于强制执行程序终结前,为声请或声明异议。但强制执行不因而停止。”

因此,请领退休金的权利,不得扣押、让与或提供担保。简单说,就是债务人可以领取退休金,债权人不得预先圈存或抵销。若已经请领完毕,则债权人得对该笔债务进行扣押,简单来说也就是如果依上面的例子而言,黄先生今天在尚未领取退休金前,债权银行不得扣押他的退休金,除非黄先生已领取了退休金而债权银行得有权力开始做扣押。这是一般人对法令较不清楚的地方,法令上虽然是说可以强制执行,但在现实执行上是必需要合乎情、理、法才是正确的。

黄先生虽然担心未来的退休金会有被扣押的问题,不过专家建议真正要解决的问题不只是在退休金是否被扣押,应该先从现行高负债、高月付金的问题着手,先让自己在每个月的缴款变得更轻松,也为自己省下不少的利息。在目前还能工作时,就可以尽早将负债还清,才不致于让自己的老年生活还要为退休金、负债担心,这才是根本解决之道。如果不知道如何可以让自己省更多,缴更少,不妨找专业的理财顾问为您好好量身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还款计划,这才是最重要的。

要找银行办信用贷款,要从那先询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