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
一、按诉愿法第56条规定,诉愿应具诉愿书,载明同条所定之应载事项,由诉愿人签名或盖章。本案您经由网络线上申请提起诉愿,虽以该日视为提起诉愿之日,惟由网络下载打印之诉愿资料并未签名或盖章。本局将依诉愿法第62条规定发函通知您于文到之次日起20日内补正签名或盖章,并送回本局,如有逾期,市府将依诉愿法第77条第1款规定作成不受理之决定
本院在执行(2021)粤0105执24973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结案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本案的全部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结案,对被执行人终结财产报告程序。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40381号-6 广州市纪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受理**举报邮箱:jjzswxcb@gz.gov.cn 广州日报报业集团纪委书记信箱:gzrbjj@gzdaily.com
(2017)粤0103民初4908号原告许云香诉被告广州市银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 本院受理原告许云香诉被告广州市银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0103民初4908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被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广州市银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对原告许云香22478.80元存款及利息(其中从1995年10月17日起至1997年5月21日止的利息以本金25000元计算,从1997年5月22日起至2004年4月27日止的利息以本金23525元计算,从2004年4月2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22478.80元计算,以上利息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付)承担连带偿付责任;二、驳回原告许云香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文介绍了一件将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写成化合物而在说明书中却没有记载该化合物的结构式或化学式也没有记载其制备方法的专利申请案例,分析了此案例的撰写缺陷,并提出了专利代理人至少应当具备的一些能力,专利代理人要熟练掌握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要熟练掌握特殊领域的相关规定;在撰写出现失误时要善于通过修改克服缺陷。 近日,笔者看到一件专利申请,觉得颇有研究价值,对于代理人特别是刚入门的代理人很有启迪意义。现介绍如下,为简化篇幅,笔者对申请文件做了一些精简和改动
台北市政府消防局为鼓励民众参与搜救犬驯养工作,于104年8月28日起率全国之先,开放退役搜救犬予民间爱犬家庭寄养,迄今已有8只搜救犬由热心爱犬人士驯养,均获得良好照顾,为善用资源,鼓励民众发挥爱心,开放退役搜救犬Zeus寄养,申请期限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26日止。 台北市搜救队搜救犬小组自89年9月21日成立至今,多次代表国家执行伊朗震灾、印尼海啸、中国四川震灾等国际人道救援任务,并多次支援各县市风灾、震灾、山难、高雄气爆、105年台南震灾及107年花莲震灾等救援任务,搜救技能广获肯定,为善用民间资源,鼓励民众协助照顾,本次开放寄养搜救犬Zeus (公狗、8岁、拉布拉多犬)接受爱犬民众申请寄养。 申请对象须住居1楼且有庭园或空地面积达10平方米以上者,以台北市民为优先考量,有意愿者请填妥申请书向消防局申请,由搜救犬小组依申请意愿、居住庭院或空地面积、相关配套措施等因素综合考量,排定优先级
具体行政执法活动中有关执法调查方法、机密信息来源、内部研究意见等敏感信息,通常不应公开,否则将有可能妨碍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没有明确将行政执法中的敏感信息规定为可以不予公开的情形,但这类信息一般都具有“内部性”或“非终极性”的特点,如果行政机关援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关于“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规定不予公开,人民法院经权衡认为不公开更有利于保证行政执法活动(包括今后的行政执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应当予以支持。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清林,男,1965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公告“台北市大安区温州街45巷内之绿地及其周边户外区域,自109年7月1日起为全面禁止吸烟场所”。 主旨:公告“台北市大安区温州街45巷内之绿地及其周边户外区域,自109年7月1日起为全面禁止吸烟场所”。 依据:烟害防制法第16条第1项第4款
田某1996年6月到一家服装公司工作,2007年2月16日,顺产生育一子, 2007年6月15日,田某回公司工作,田某的哺乳期到2008年2月15日结束,但是在哺乳期内,田某未使用每天两次的授乳时间。2008年8月27日,田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服装公司支付2007年6月15日至2008年2月15日哺乳时间加班工资及25%的经济补偿金。仲裁委对田某的该项请求未予支持
依据民宿管理办法第3条第1项第2款第7目“依文化资产保存法指定或登录之古迹、历史建筑、纪念建筑、聚落建筑群、史迹及文化景观,已拟具相关管理维护或保存计划之区域。”试办眷村民宿经营计划。 本案管理人国防部总政治作战局业于107年2月8日向本局提报“桃园市历史建筑中坜马祖新村管理维护计划”备查在案,符合上开设置民宿地区之规定
一、 依据国立东华大学111年1月5日东中语字第1100025977号函办理。 二、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为提升教师国语文领域教学能力及学生学习扶助教学课程之教学知能,并提供国中小教师相关教育训练,爰规划办理旨揭研习课程。 三、 旨揭研习课程以学生学习扶助到校咨询人员及入班辅导人员优先录取,研习报名及相关资讯如下: (一) 报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1月31日(星期一)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