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
东莞老板遭遇“职业打假人”被索“十倍赔偿”,原因是卖这个! 王某购买的进口红酒(正面)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销售者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在司法实践当中,不少消费者在就外包装问题起诉商家时,会以此条为依据提出十倍赔偿诉求,但并不是所有的“十倍赔偿”主张都能得到法院支持。今天(20日)上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宗类似案件,消费者向商家索要的十倍赔偿诉求被当庭驳回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给各行各业造成很大影响。餐饮业停摆,租金给饭店经营者带来较大压力;交通物流受阻,货物无法按时送到买家手中;原料工厂停产,产品无法如约生产交付……旅游业受创尤其严重,退团、退费、退订等旅游纠纷频发。 2019年12月30日,张先生一家与某旅行社签订了出境旅游合同,行程为2020年1月25日至1月30日,共缴纳团费38800元
答:成人高考学士学位的主要用途是在事业单位里评职称、加薪有比较大的用处,特别是公务员考试用处更大。 1、成考本科学位也是有用的,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是教育部本案,国家承认学历,受到社会认可,在国家教育部网上可以查询的。 2、成考本科毕业证的含金量是很高的,成人高考毕业证是与其它国家承认的大学毕业证书也是具有同等效力,含金量也是一样的,在使用上也是一样的
“鲤鱼”菜籽油打赢商标侵权官司,获赔10万! 如今食用油市场竞争激烈,“傍名牌”成了很多小企业的“捷径”。有的企业在注册及使用商标的时候,就会有意无意的让自己的商标或标识看起来像那些知名企业的品牌。 切莫心存侥幸,相似商标或标识也会构成侵权
大风过后,经常出现广告牌伤人、高空墙皮脱落砸车等现象,尽管我们事先已做了很多准备,但是各种意外和状况还是让人应接不暇。 近日,通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车主诉小区物业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张某将车停于通化县某小区露天停车场内,再次打算将车开离停车场时发现由于大风影响,停车位前住宅玻璃被刮落,将车前挡风玻璃划伤,所幸没有伤及楼下行人
台中市迈入捷运新世纪,年底即将通车的捷运绿线房市交易火热,其中又八期重划区中的捷运绿线G11与G12站周边生活机能最齐全,区域内包含大型卖场、餐厅、影城,民生需求与休闲娱乐皆被满足,吸引许多来自五期的换屋民众,或原本住七期的客户,但随着生活圈趋于拥挤且生活采买不便,而决定移居至邻近的八期。 换屋市场着墨深的登阳建设,推出捷运G12站第一排“登阳丰之丘”,基地位于文心南路与永春东路黄金角地,楼层规划为4栋地上24层,地下4层建筑,格局坪数规划三房39坪、四房57坪,是区域内少有中间值坪数规划,因此深受换屋、中彰投新移民等客层青睐,本案共有231户住家,2户店面,公设有接待大厅、中庭花园、交谊厅、阅览室、视听室、健身房、亲子游戏区、SPA、瑜伽教室、厨艺教室,开价39~43万。
2020年06月04日10时29分,我局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晨光路567号韵达快递点查获的卷烟(或其他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本案立案时间为:2020年06月04日,执法人员:高飞(13012306)、赵军亚(13012310)。并依照《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于2020年06月09日进行公告,鉴于公告期满仍无法找到案件当事人,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如下处理: 没收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并公开销毁(抽样送检的样品除外)
近日,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业组负责人阴秀王律师收到了太原市某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至此,假冒注册商标一案完美告捷!阴秀王律师通过良好的政治素质,过硬的业务能力,维护了受害企业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7年5月,受害企业陆续发现市场上有侵权产品在售卖; 2018年9月,太原市公安局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将高某、李某等刑事拘留; 2019年3月,太原市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2019年9月,本案正式宣判
一位白发老人作揖说:“法庭真是青天大老爷!”这是怎么回事? 吴某,是一位93岁的高龄老人。近日,吴某来到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雅河人民法庭起诉,要求被告吴某和隋某返还15万元。雅河法庭经过研究,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调解可能性大,在征求当事人的同意后,将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
建设工程公司与政府机关在签订的合同款项未结清的情况下,机关法人将钱款借给建设公司经理使用,是否构成职务犯罪? 隋某某系某建设公司经理,其在得到好友楚某某任职当地某政府机关领导后,向其表示,希望该政府机关有施工和装修任务时能对自己的公司予以照顾,楚某某表示同意,双方订立了长期合作协议,约定该政府机关的装修、施工建设等工程项目均由隋某某公司予以施工。项目完工后,该政府机关仅结清了部分项目的钱款,对于食堂装修等部分工程款未结清,隋某某多次找楚某某协商,楚某某了解后,以个人的名义指示单位会计人员向隋某某借款,但并未明确借款用途。2019年,楚某某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被监委留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