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执行
本院在执行(2021)粤0105执26236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查冻扣、解冻)、结案通知书: 一、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部分的款项;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等额收入;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部分的相应财产(具体详见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具体银行名称、账号、金额详见本院协助解除冻结通知书)。 三、经执行,被执行人陈活强、张彩凤已履行了本案的全部义务
11月23日,洲际油气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指出,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转发的杭州市余杭区下发的《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与海南省高级下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其中,杭州余杭警方请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协助轮候冻结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西正和”)所持洲际油气股票665,081,232股无限售流通股,冻结起始日为2018年11月21日,冻结期限为2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海南高院请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协助执行轮候冻结广西正和所持公司股票 665,081,232股无限售流通股,冻结起始日为2018 年11月22日,冻结期限为3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
1、理解公司的规范和工作要求,配合上级的指引,协助制定及落实保安服务组的工作计划及各项保安工作,确保物业、商品、财产以及“客人”、“租户”、员工的安全,致力为“客人”及“租户”提供优质服务。 2、亲身督导及处理保安服务组的日常运作,包括主持开班前简报会、跟进各项工作进度和管理成效、保安监察路线规划、进行内部培训、定期主持演练工作等不同的行动及管理工作,适时汇报及有效处理出现在运作上的问题。 3、制定、审视及定时更新改进所有保安有关的工作流程,确保工作能有效率及准确地执行
为了正确实施对注册商标权的财产保全措施,避免重复保全,现就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需要对注册商标权进行保全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要求商标局协助保全的注册商标的名称、注册人、注册证号码、保全期限以及协助执行保全的内容,包括禁止转让、注销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事项和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等事项。 第二条 对注册商标权保全的期限一次不得超过六个月,自商标局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如果仍然需要对该注册商标权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商标局重新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继续保全
参与了这次全球4K高清直播,堪称年度盛宴。 跳跃互动作为活动协助执行方,秉承专业负责的服务态度,全程跟进监控,以保证庆典顺利进行,互动效果顺畅无误。由跳跃互动提供的3D微信签到与矩阵排列抽奖系统,让所有来宾均能通过微信头像参与现场互动,在大屏上”找自己的头像”成为来宾参与庆典的又一大热议话题
离异后的独生子女的抚养费按照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为强化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水平,11月1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参加了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举办的业务技能培训。 本次培训以“立足实战、贴近实战、服务实战”为理念,围绕执法依据、勤务流程、执法言行、警容风纪、安全防护等方面常见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措施,进一步提升法警的业务技能、团队协作意识和身处“险境”时的实战能力。 同时,为有效处置诉讼活动中的突发事件,进一步提高突发情况下应急急救和为民服务能力,中国茶城阳光救援队工作人员通过理论讲解、示范操作、实物模拟练习等形式,向参训干警详细讲解了心肺复苏、吞食异物气道梗阻等应急救护知识,对徒手心肺复苏术每个步骤的操作方法及日常操作中容易忽视的调整体位、打开气道等易错情形进行了重点讲解,干警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李某与赵某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告赵某赔偿李某交通事故损失费共计人民币7800元。判决生效后,赵某未在判决确定的时间内自觉履行义务。原告李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河青新闻网讯 近日沧州市海兴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对一起家暴案件的当事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以来海兴法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暴受害者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 据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夫妻关系婚后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往往一言不合被申请人便对申请人暴力威胁申请人不堪忍受多次向被申请人提出离婚但被申请人拒不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