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定
环保署修正发布“淘汰老旧大型柴油车补助办法” 环保署修正发布“淘汰老旧大型柴油车补助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名称并修正为“大型柴油车汰旧换新补助办法”,在落实空气质量改善并兼顾车主生计的前提下,调整补助策略,进一步落实老旧大型柴油车汰换。 为改善移动源PM2.5污染,环保署于106年8月16日发布本办法,鼓励1~2期大型柴油车尽速汰除,截至108年4月底,地方环保局累计受理1万7719件补助申请,显见相关协助方案已发挥预期成效。 经环保署滚动检讨本办法执行成果,为让有限资源用在有实际用车需求者,研拟修正本办法,并将名称修正为“大型柴油车汰旧换新补助办法”,协助1~3期大型柴油车汰旧换车(可换购二手车),且补助期限由108年延长至111年;另考量部分民众可能已依本办法修正前规定报废车辆,为顾及其权益,本办法亦明定108年7月31日前,民众仍可依本办法修正前规定申请补助
环保署为强化事业负责人对其委托清理事业废弃物的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产源自主管理责任以杜绝非法弃置,修正“事业委托清理之相当注意义务认定准则”。 环保署表示,本次修正重点,包括规范事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应就废弃物自主巡察稽核纪录以及查访所委托清除处理废弃物业者的操作管理情形纪录,应签名确认或以电子签章方式签署,并注记日期;明定事业负责人及其授权人的定义及授权方式;并于附表二增列易遭非法弃置的废弃物种类,事业应定期查访委托清理该废弃物的受托者,以强化事业内部对废弃物流向的管控,进而遏止非法弃置。此外,为使业者有相当时间调整以符合新制,该署规定本次修正条文自发布后六个月施行
(大高雄新闻报记者李小瑜高雄报导)劳动部公告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增修16条条文,包含特休给假方式等将从18日起实施。 此次《劳基法施行细则》一共修订16条条文,堪称实施32年来最大幅度修正,,外界关注的特休假给假方式,从预告时的周年制、历年制、会计年度3轨并行,新增学年度或由劳资双方自行协商,一共5种方式以增加弹性。 其中除先前预告明订劳资双方行使特休假权利,可选择以受雇日周期计算的周年制,或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的历年制,或依照会计年度期间计算外,此次公告再新增2种选择,即可依教育单位学年度,或劳雇双方自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