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人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本省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现将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区级工业设计中心专项扶持)拟扶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迪森锅炉杯”第十四届全国建材机械行业技术革新奖评审工作秉承“科学、严谨、创新”原则,经过协会秘书处初审、专家函审,并于2020年8月15日在江苏常州召开“2020年建材机械行业革新奖专家评审会”最终审定。 根据《建材机械行业技术革新奖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迪森锅炉杯”第十四届全国建材机械行业技术革新奖建议授奖项目进行公示。 2020年共收到33家单位的77个申报项目,其中建议授奖项目为61项,不授16项
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深圳市光明区2019年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的41个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至7月2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本省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