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人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本省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对2019年第五批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共187个项目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第四条配套扶持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拟对2018年省、市创新平台配套扶持共2个项目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生物创造激励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拟对2019年第三批生物创造激励共6个项目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为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18年、2019年相关产业资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初审通过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贴资助项目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19年6月18日--6月24日
为进一步推动防水行业科技进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的要求,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申报了“建筑防水行业科学技术奖——技术进步奖”(备案号:0278)。 根据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建筑防水行业科学技术奖—技术进步奖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2022年在全行业展开“技术进步奖”评选活动,对在生产工艺、材料技术、装备、产品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发明、革新、创造取得的成果予以表彰。 2022年,经企业自愿申报,共收到参选项目25项,经专家组评审,评选出一等奖5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2项(详见附件)
永利网99007770nm招标永利网99007770nm股份有限企业受永利网99007770nm的委托,就永利网99007770nm社保股权划转银行专户招标项目(项目编号:GN2021-08-1771)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 2021年7月27日14时30分,在永利网99007770nm招标永利网99007770nm股份有限企业开启并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永利网99007770nm招标永利网99007770nm股份有限企业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现将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区级工业设计中心专项扶持)拟扶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根据《关于加快工业设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2〕137号)、《深圳市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深财科〔2013〕169号)和《深圳市知名工业设计奖奖励计划操作规程(试行)》(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3〕22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知名工业设计奖拟奖励项目2016年第二批公示表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网址:[URL])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