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人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8号)文件要求,现将提名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我所为参加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14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所科技与规划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标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青岛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和人选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市南区拟推荐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29日-2023年2月2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项目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书应写明详细的异议理由,注明异议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为加快我市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推动创新成果快速转化,我委组织实施了2022年第三批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准入专项扶持计划。经项目初审、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环节,现将拟资助的49个项目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提出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四季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征集及评审工作,现将拟认定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18日。公示期内,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的相关问题进行答疑(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19〕2号),我局完成了2018年受理的新兴产业高端装备领域产业服务体系项目的审核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2019年资助计划。为加强对新兴产业专项的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操作规程,现将2019高端装备领域产业服务体系扶持计划拟资助项目在我局网站([URL])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资金拨付最终将以资助计划下达文件为准
来源: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日期:2021年11月23日 【字体:大中小 】 根据《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过初审、征求意见等环节,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对8个项目给予资助(资助项目详见附件),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3日-11月29日(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受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联合湖北泉盛拍卖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2月2日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崇阳县石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四)出让年限:6年(含基建期1年) (六)矿区范围:出让采矿权开采标高+298m至+125m,矿区面积0.11平方公里,矿区范围由6个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圈定如下: (一)如公示无异议,竞得人于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与出让人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二)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时间、办理采矿权登记的时限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9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要求,现将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提名我所2019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19年8月23日-8月29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所科技与规化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标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拟对2018年科技服务机构落户及新兴组织机构运营扶持共1个项目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