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人
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拟对2019年受理、2020年拟资助的创客交流活动共21个项目进行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商标注册时间是多长? 导读: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所有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国家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经过审核,准 商标被异议如何复审? 商标被异议如何复审? 导读: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当 商标异议程序和时间 导读:根据《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商标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进行书面审核, 办理商标续展申请的步骤 导读: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商标进入初审公告期,及商标异议期,这个时间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商标异议申请,那么,商标异议申请人在提出商标异议时,都需要提交什么证据材料呢?对于该问题下面由商标代理人给大家分享具体的内容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4,商标异议人在广告或市场的投入和宣传情况; 5,商标异议人的最早使用商标的证据; 8,商标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存在业务关系的,应提供证据。 免责声明:文章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网络,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据央视财经,在监测到他人公司全类别注册“阿京腾百”商标之后,阿里巴巴、京东、腾讯、百度联合委托代理公司对45件“阿京腾百”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据央视财经,在监测到他人公司全类别注册“阿京腾百”商标之后,阿里巴巴、京东、腾讯、百度联合委托代理公司对45件“阿京腾百”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8月25日,异议结果终于出炉,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五条规定,裁定“阿京腾百”商标异议案所涉及的45件商标,全部不予核准注册。 据本案中阿里、京东、腾讯、百度的代理方介绍,2018年5月11日,梅州的一家公司向商标局提交申请了“阿京腾百”商标,45个类别全部申请
解决商标权与其他权利冲突的法律途径,主要是指由有关行政与司法部门依职权或者依当事人的申请,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权利冲突。从我国商标法看解决商标权与其他在先权利冲突有以下途径: (1)商标局主动依职权驳回与在先权利冲突的商标。《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8〕41号)文件要求,现将通过广东省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19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所科技与规化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标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要求,现将完成试验程序,通过初审的稻、玉米、大豆、棉花共137个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初审意见及各试点试验数据、汇总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自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4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异议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异议单位需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江苏省种子管理站宋锦花,电话:025-86263525,1095397928@qq.com;邮编:210036,通讯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15楼
一、 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焦仓系统工程总承包(EPC)安装主材采购”(采购编号:HM22614001F25)项目,已于2023年1月16日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参与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本省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